&ldo;别叫我大姐头!&rdo;
&ldo;好好,轩风。&rdo;众人赔笑。本来厨役们也和其他人一样叫轩风大姐头,在后者三令五申下,总算扭转过来。
先前开口的少女笑道:&ldo;说老实话,我是曾经很喜欢很喜欢首领,不过现在已经转变成你说的那种喜欢,因为我有男朋友了。&rdo;
&ldo;我也是,但我还是很喜欢首领。&rdo;好几个少女点头附合。轩风好奇地问:&ldo;你们喜欢他什么地方呢?&rdo;
&ldo;这个嘛,首先是气质。你知道,首领长得并不是很出色,但他有种特别的气质,让人忍不住亲近、依赖他。&rdo;一个少女回忆道,&ldo;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刚离开家乡来这里打杂,一边切菜一边哭时,首领在外头敲窗子,要我拿点吃的给他,我那时不知道他是首领,加上觉得丢脸,随便包了两只干馍就递给他。他抛了两枚铜币给我,告诉我哪儿有买纸笔,哪里专门寄家信。我好奇地问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在思念家人而不是失恋什么的,首领说失恋的话你切菜的动作应该再狠一点……&rdo;
&ldo;噗!&rdo;众人喷笑,&ldo;哈哈哈,没错!首领(那家伙)就爱说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话!&rdo;
那少女也绽开笑容,续道:&ldo;我那时也忍不住笑起来,首领见我不哭了,就挥挥手走掉了。之后他还是每天问我讨东西吃,直到我接到家人的回信。那时候心情真复杂,既高兴又难过‐‐高兴和家人取得了联系,难过首领再也没有出现。&rdo;
另一个少女叹了口气:&ldo;嗯,首领就是这样,温柔又严厉。伤心时给予你鼓励,可你一旦振作起来,他就像风一样走掉,连片云彩也不留。&rdo;
是吗?轩风寻思:那我得装得柔弱点,让他没法开溜。
&ldo;就是这样才好啊!&rdo;几个少女抗议,&ldo;首领总是给别人实实在在的帮助,从不用花言巧语哄人!虽然有时候听上去很不入耳,但每句都是真真切切的关怀!&rdo;
&ldo;嗯!&rdo;一个个头娇小,看上去有几分病态的少女重重点头,&ldo;像我就是,我是被家人卖来这儿的,因为我身子骨不好,什么活也干不好,是个赔钱货。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我得了重感冒,想肯定活不了了,就从厨房跑出来,想见家人最后一面,死也死在家里,结果半路撑不住,倒在路上,是野冰发现我,然后首领把我抱回去,叫医生帮我看病。我那时烧得迷迷糊糊,根本认不出他是谁,就骂他多管闲事,他和我对骂,说我脑子有毛病,半夜跑出去淋雨,简直是活腻了,我说我是活腻了,要他别管我,之后就不说话,也不吃药,医生拿我没办法,首领却不管,撬开我的嘴巴灌药,还威胁我,如果敢不康复,就把我的衣服趴光,扔出去让大家观赏。我气疯了,想扇他耳光又没力气,只好乖乖养病。后来我才知道,首领最讨厌人家不珍惜生命,也很少真的发火,因为他一旦发火,就会说出很伤人的话,所以那时他是真的被我惹火了。我病好后,他向我道歉,我才看清他竟然是首领,吓得缩进被子,他嘲笑我怎么变老鼠了,先前骂他时明明凶得像只雌老虎,我火冒三丈,又和他吵起来。&rdo;
&ldo;他是故意惹你生气的。&rdo;众人很有经验地道,&ldo;为了让你不甩他。&rdo;
少女笑道:&ldo;我知道,那时我就明白了,所以我告诉他为什么半夜跑出去,还有被送来这里的原因,我以为他会同情我,岂料首领又骂我,骂我懦弱又无聊,小小的重感冒也值得大惊小怪。我气得用枕头丢他,说他这种健康的人怎么会明白天生体弱多病的人的心情。首领说人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没别的分类,因为只有性别是无法改变的,其他都可以扭转。只要我想,就能从痨病鬼变回正常人,证据是我连许多大男人都挺不过的肺炎也战胜了。那个时候,我真是又惭愧又感动,觉得能遇见首领真好。&rdo;
&ldo;玛莎,你现在还喜欢贝姆特吧?&rdo;轩风柔声道。玛莎摇摇头:&ldo;不,我和约翰‐‐医生好了,但首领永远是我心里最喜欢的人,改变我一生的人。&rdo;
&ldo;我真搞不懂,你们每个都喜欢贝姆特,却又喜欢上别人,定定心心爱他不好吗?还是他拒绝了你们?&rdo;
听完几个人的故事,发现结局都和玛莎一样,轩风困惑地皱起眉,很为贝姆特不平:帮助了这么多女孩,结果连一个也不要他,都跑去另结新欢。
众人笑起来,似乎早就料到她的问题。
&ldo;不,我们没有向他告白。&rdo;
&ldo;为什么呢?&rdo;
&ldo;这个,该怎么说呢。&rdo;众人露出苦恼的表情,&ldo;一方面是觉得告白也会被拒绝,另一方面……&rdo;轩风打断:&ldo;还没告白过,怎么知道一定会被拒绝?&rdo;
&ldo;女人的直觉!&rdo;众人异口同声。轩风一脸难以理解。玛莎微微一笑:&ldo;轩风和首领两情相悦,所以大概没发觉。首领和女性交谈时,经常会用担心的眼光观察对方,一发现有爱慕之色,就马上飞也似地逃走,从此再不见你一面。&rdo;
&ldo;他干嘛这样?&rdo;回想起贝姆特确有如斯表现,轩风大惑不解。另一个少女笑道:&ldo;因为首领是战士,战士的生命是没有保障的。&rdo;轩风恍然大悟。
&ldo;利克,我男朋友也是这样。他说战士只适合跟杀戮为伍,随时随地有可能掉脑袋的人,没有资格给所爱的人承诺,所以至今不肯接受我。&rdo;
&ldo;而且首领是战士中的战士。&rdo;玛莎叹道,&ldo;其他战士还有休息和死亡的权力,他却连这两项权力也没有,因为他一垮,大家就会跟着完蛋,所以他不能爱人,也不能休息,得永远飞翔,不然体内的刀就会变锈变钝。&rdo;
轩风黯然无语,良久才道:&ldo;这是…隐捷敏亚男子的生存方式吗?&rdo;
太悲哀了。
众人笑道:&ldo;是啊,而女人的生活方式有两个,一是伴随心爱的男人共同战斗,二是营造一个让他偶尔休息、放松的家园,生养一群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了不起的儿子或和他们的母亲一样坚强勇敢的女儿。&rdo;
&ldo;是吗?&rdo;轩风也情不自禁地笑了,内心的感伤消散不少。虽然隐捷敏亚的男子有着那样悲哀的宿命,但他们却拥有最棒的另一半,也算是种补偿了。但是……她神情一黯,想起那个连这种补偿也无法拥有的青年。
&ldo;轩风,你呢?你想选哪种?&rdo;
&ldo;呃,我啊……&rdo;轩风回过神,嗫嚅道,&ldo;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比较喜欢第二种。&rdo;
&ldo;这样啊,原来你是居家型的,我们看你那么努力地练剑,还以为你会选第一种。&rdo;众人都很惊讶。轩风毫不犹豫地道:&ldo;我学剑是为了保护自己。&rdo;
&ldo;好样的!隐捷敏亚的女人就算不能保护伴侣,也绝不拖累他。&rdo;玛莎真诚地鼓励,&ldo;加油哦,轩风!有朝一日,成为能和首领并肩站在沙场上的女性!&rdo;轩风动动唇,终是咽下到嘴边的解释,点点头,随即想起一事:&ldo;对了,你们刚刚说不告白还有个原因吧?&rdo;众人不好意思地看看彼此,道:&ldo;是不敢。&rdo;
&ldo;啊?&rdo;她没听错吧?不敢?
&ldo;贝姆特又不是三头六臂,你们干嘛不敢跟他告白?&rdo;
玛莎苦笑了一下:&ldo;不是不敢告白,是…没有勇气抓住他。&rdo;余人接口:&ldo;轩风,首领是大家的,没有任何人能独占,我们是这么想。&rdo;
&ldo;我不懂。&rdo;轩风皱眉,&ldo;我要是爱上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也会抓住他。&rdo;
&ldo;所以你才抓住他了啊。&rdo;玛莎深深叹息,&ldo;可是我们没有这个勇气,不,每个隐捷敏亚的女人都没有这个勇气,因为我们了解首领对隐捷敏亚实在太重要了,我们不敢用名为&lso;爱&rso;的枷锁束缚他,使他分心,放下城主的责任,也没有自信和他并肩作战。&rdo;
&ldo;贝姆特…真是这么好的城主?&rdo;轩风难以置信,尽管她曾当面夸贝姆特是个好城主,但其中有百分之八十是恭维;而且那个青年每天除了例行的巡逻,就是骑马、练剑、放鹰、爬到树上睡觉、和凯渥鲁夫喝茶下棋,过着这种说好听点叫悠闲,说难听点叫摸鱼的日子,哪里有半分城主的样子?
众人笑了:&ldo;轩风,隐捷敏亚和别的城市不同,我们需要的是有&lso;心&rso;的城主,而非有&lso;行&rso;的城主。&rdo;轩风有所领会:&ldo;心是指,身为统治者的自觉吗?&rdo;
&ldo;没错。&rdo;
&ldo;可是,光有自觉怎么够,要是没有相称的实力‐‐而且为百姓着想的并不是只有贝姆特一个吧?&rdo;轩风追问。她不是置疑贝姆特身为城主的资格,只是纯粹的好奇。一个圆脸蛋的少女开口道:&ldo;轩风,我哥哥曾是上上代城主。&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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