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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世界上所有坚持都因为热爱(第2页)

现在,阿民在职进修医学博士,也有了个可爱的女儿。和其他同学偶尔聊起,大家都要跟我反复确认:阿民?那个总是挂科的倒霉蛋阿民?居然还在从医,而且读到了博士?

我们都不曾想到,当初成绩不错的很多人纷纷转行,而挂科的阿民却一路从医,并且在专业上早已超过我们中的每一个,还娶了一位从医的贤惠太太。

生活大概就是这样充满了意外吧。有时候跟阿民通电话,他会说“被女儿吵死了”“老婆什么都管哪”,但语气却和从前大不同,透着满足和幸福。我知道,阿民终于一点点地走过了那些灰色的岁月,也早已明白,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所有人都一样。但我们还是要努力,因为,还有十分之一的美好,真真切切。

十年的约定

每年的高考季来临,我都会想起当年我和同学的一个约定。

2013年,距离我高考完正好十年,是我们约定见面的日子。我却不知道,当初和我约定的她此刻在哪里。

她是我高考复读那一年认识的,我们做了一年的同桌。2013年高考前夕,我每天都在想她的名字。一向自诩记忆力不错的自己,不知为什么脑子像暂时性失忆一样,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只记得她的名字里有一个“萍”字。

高中时她是个默默无闻的女生,胖乎乎的,留着一头齐耳短发,浓眉大眼,脸上不论春夏秋冬都红扑扑的。她还很爱笑,但性格绝对是很内敛的那种,不爱说话,一年到头听不见她在班里大声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她是本来如此还是复读压力太大压抑自己。我和她一点儿也不像,虽说我也不怎么爱说话,但性格里绝对有让人不敢忽视的东西。老同学即使和我不熟悉,也一定会对我印象深刻。

记得高一升高二后文理分科,我和当时的一位男同桌大打出手。起初是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后来他先骂出了脏话,这下直接惹急了我。我把他的桌子掀翻,板凳砸在地上,脸红脖子粗地朝他大吼,把全班同学都吓呆了。但这还不够,我又颠儿颠儿地跑到班主任那里告了他一状,结果他又挨了一通批,当时气了个半死。

后来分班完毕,我学文,男生学理。按理说坐在新教室里我应该消停了,但我没有,我在一个人人都困得人仰马翻的午休时刻悄悄潜伏到他的教室,把他新发的数理化教科书分不同的章目都撕去了几页。下手时,我都能想象到他这一学期的不同阶段都会气愤到七窍生烟的样子,心里那个快意恩仇。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那是我的所为,或许,他也很难想象我会从隔壁班跑去搞这么一出吧。之后的两年,我们去食堂、去打水总会不期而遇。起初他对我不理不睬,但后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通了,决定让这件不愉快过去,每次见面都要和我主动说话,但那时我很犟,基本上都是回敬人家一个白眼。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

因为数学成绩实在太差,我自然也不喜欢复读班那位教数学同时又是班主任的老师。所以在上大学的第一个冬天,我思索良久,下定决心用手机给他发一条宣泄的短信:自以为是的、扬扬自得的、觉得自己是一枝花、人见人夸的帅哥,其实你是只大青蛙。我祝愿你们班同学明年高考全军覆灭。过了良久,他回我一条:你是谁?浑蛋玩意儿!这边的我举着手机让我的一位密友看了短信,手舞足蹈地哈哈大笑。

看吧,我当年是不是就一小人德行呢?谁让那会儿自己年轻气盛呢!

再回到我的同桌小姑娘。记得那时她总爱背一个农村大娘用的旧包袱,每月返校背些咸菜之类的腌制品,几乎每天中午都会吃馒头就咸菜,直到咸菜瓶见底才舍得去买份菜来吃,但那也差不多是每个月的中旬了。当时年少,我对她总吃馒头的举动很不理解,甚至很生气地问她你天天馒头咸菜、咸菜馒头的,烦不烦?她总会对我粲然一笑不作答。

而我的母亲就这点好,虽然在精神上对我很苛刻,但在物质上从不短我。要求我每天中午必须吃菜,早上必须喝汤,不吃或只能偶尔吃点儿咸菜。

后来她才对我说,她家很穷,父亲在建筑队干活很累,母亲在家种地。她有一个姐姐在一所重点大学读书要花钱。同宿舍的同学都比她姐过得好,姐姐也很勤奋,刚上大学就去外面找兼职做家教。后来有一次她对我说,姐姐宿舍的同学看她特别穷,得知有个妹妹还在复读,全宿舍的人给她捐钱了。我现在还记得她当时说话的神情,既兴奋,又有点儿委屈。

同桌是个老实巴交的女生。记得大约是5月,高考前夕,非典来临,弄得人心惶惶,我的心也浮躁起来。她拿来一本姐姐给她的《三毛全集》,我得知后,借来一发不可收拾地看起来,要知道,这可是箭在弦上的工夫。她给我撂下一句话:“你不要再看了,高考完我给你这本书都行。你现在这样,到时考不好,别怨我拿来的这本书耽误了你。”我气鼓鼓地将书扔回了她的桌洞,整整一天没有搭理她。

高考前两天,我们吃饭的时候闲聊,憧憬着考试完要如何尽兴地玩、怎样大睡不起,上大学后怎么去疯、做个真真正正的自己。最后她郑重地说:“咱们来个约定吧,十年后的6月9号我们见面!”我则痛快地答,好嘞!她说到时候我们一定要用上手机、开上车,带着老公孩子一起来。我说:“手机、车是肯定的,但孩子有没有说不准。”她也说:“行,不管怎样,我们就在学校门口集合,谁不到也要跟门卫说一声。”

就这样,在那个仲夏的傍晚,吃饭的空当,我们定下了十年的约定。

十年弹指一挥间。这十年间我们失去了联系,去了不同的城市和学校,各自忙着在新的校园里挥洒青春。我们彼此都没有刻意去寻找对方的联系方式。记得高考完那个暑假,我往她家打过一次电话,是她一位叔叔接的,由于联系不便,我再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

只是,每年的高考季,我都会在心里咯噔一下:离我们约定的十年又过了一年。此外,再也没有其他情愫。直到2013年初夏,我满满地算着:十年走完了,你在哪里呢?

我不知道,每年高考的日子,她是否也会想起过我们的约定。还是在生活的忙碌里,早已将年少的话抛之脑后?

如今,我早已离开了当年读书、成长的那座城市,而我们的学校也已经搬迁。2013年的6月9日我没有回去,虽然那些天,脑海里总是徘徊着那个姑娘的模样。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像当初说的那样,有了手机、车子和孩子,但是我希望她有。我也很想对她说一声:你还好吗?谢谢当年路上遇到了你,带给了我一份远去的纯真记忆。

看得见远方,追得上路人

很多人在起点预备的时候,都会把目标看得很远,但真正跑起来的时候又觉得苦累,身边的人气喘吁吁抹着汗,于是跟随他们一并停了下来,驻守在半路,觉得这样也挺好。但时间一久,再看看当初定下的远方,虽遥不可及但心有可惜。

近视先生说:“一个人最悲哀的,不是看不见该努力的终点,而是把你所在的咫尺,当成你以为的远方。”

近视先生出生在城市的郊县,因为爸妈工作的关系,几乎从未踏出过小城。上的小学在他家背后,中学步行不超过五分钟,好不容易高中毕了业,结果顺了父母的意思,报了离家驱车半小时就到的艺术院校。上了大学才第一次感受到不住家的滋味;才看见市中心的全貌;也才知道沃尔玛是超市;有个特别贵的冰激凌叫哈根达斯。

这不是家里穷,而是在世外桃源待久了,与时代有些脱节罢了。

因为是独子的关系,近视先生从小被家里惯着,三岁就开始疯狂看电视,结果小学一年级就戴上了眼镜。在同龄女生开始钟爱帅哥的年纪,他却对不起自己的五官,活生生颓废成屌丝。但他没有半点儿危机感,因为他觉得近视有眼镜可以戴,屌丝也有人爱,不需要太忠于学习,反正毕业去爸爸的单位里工作。

独立能力极差的近视先生用了半个学年的时间适应大学生活,然后剩下半年则是跟室友一起全心扑在网游事业上,选择性逃课,食堂跟寝室两点一线,把生活费全买了游戏里的装备。那个时候,四个哥们儿感情极好,他觉得,这就是他要的大学生活。

大一快结束的时候,寝室一哥们儿的爸爸出了车祸,直接退了学;一个“出了柜”,住到别的男生寝室去了;唯一剩下的一个谈了场半个月的恋爱,要死不活,从此意志消沉长在了床上。网游没了战友,近视先生也自觉无聊便搁置了。大二的选修课上,近视先生认识了一个喜欢跑酷的男生,在他的熏陶下,剪短了头发,晚上陪他一起去操场跑步,白天下了课就去各个教学楼里为他记录“上蹿下跳”的视频。没想到不过半年时间,近视先生把肌肉给练出来了,圆脸也有了棱角,因为变化太大还被女生追捧纷纷寻求塑身良方,掀起了全校跑步健身的风潮。后来受邀在艺术节演讲,被学姐鼓动,在惊天动地的尖叫声中,让眼镜店小妹把人生中第一枚隐形眼镜塞进了眼睛。

自此,近视先生成了系里公认的男神。

近视先生从未发现自己还有这般潜力,被一口一个“帅哥”叫着,自然也就信心倍增。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他,接近他,哪怕都是没有营养的交集,也让他在鼓励和羡慕中重新认识了自己。

大三还没结束,就有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人都爱美好的东西,这就是长得好看的人不会吃亏的原因。哪怕这份工作在北京,他也还是跟父母僵持了一个暑假,最后获得家里人的通行证,一个人坐上北上的班机。

直到现在,近视先生都佩服自己当初说走就走的勇气。那时的他,对帝都并无了解,在电视剧里只是捕捉了边角,却不懂深藏在平和表象下的浮躁。于是刚来北京第一天,就被所谓的朋友放了鸽子,工作泡汤。

这里的人走路是50迈的,而自己早就习惯了10迈匀速运动;自认身上潮到不行的杰克琼斯到了这边连个直营店都看不见;因自己长相而建起的自信心丢到国贸、三里屯等年轻人众多的地方瞬间就消失殆尽。全家得知北京租房贵,于是每个月给他1000块他们认为的巨款房租,但这也只够他在天安门背后租套老房子,房子小得走路都要侧着身,但因为地理位置绝佳,也心满意足。于是像被时间拖着走,近视先生回归屌丝生活,浑浑噩噩过了半年。

第一份实习工作是自己找的,给某国企的网站做设计,工资低到在北京根本活不了。但家人都说国企好,要耐得住寂寞,于是乎,近视先生就用着家里的钱心安理得。上班第一周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洗澡抓头发,光鲜亮丽地去公司,他深信在北京就是要交朋友才能铺开自己的关系网,于是同事对他的印象就变得异常重要。可几天过后,他发现办公室里全是四眼、喜足球、好妹子、无梦想的直男。话不投机半句多,受他们影响,索性每天也顶着一头干瘪的自然卷上班,一句话不讲,一坐就是一整天。

后来还是在鼓楼小剧场看演出的时候,认识了第一个朋友圈。圈内人都是小演员、歌手,三男两女,三直两弯。其中有个土豪,住在房租一万多一个月的高档小区,几个人平时没什么工作,就集体宅在他家昏天暗地地玩桌游。那个时候,近视先生认为时间就该被这样挥霍,所以辞了工作陪大家一起“家里蹲”。其间还经朋友介绍,跟一个淘宝模特好上了,他放不下面子死皮赖脸地搬到土豪家里住,佯装有钱人的生活,但装×装了一个多月,就被模特拆穿。模特控诉为什么要骗她,并以此为借口狠心分了手。

即使心里再膈应,近视先生也知道,分手的理由是假的,但分手是真的。

经过漫长的雨天,回看自己满身狼狈,近视先生终于崩溃。迫于无奈他给了自己一次旅行,在江南小镇上思考要不要继续待在北京。最后还是放不下回家被亲戚数落的面子,又回了北京。只是这次回去,他下决心要跟过去说再见。

转折的起点是大学认识的跑酷哥们儿来北京开了个影视宣传公司,叫他帮忙,于是七拼八凑了五个靠谱儿的好友,蹑手蹑脚在娱乐圈里大浪淘沙。从未涉足的行业让近视先生吃了不少苦,但生活一忙碌,就顾不得悲观。

娱乐圈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难得有真友情,但被近视先生碰上了。公司做的一场发布会上,近视先生跟甲方一个宣传相见恨晚,当天就约吃饭、看电影。那个女孩身上有股正气,走路带风,最特别的是,她上过吸引力法则的课,对生活处处充满信心,随口就是一句“心灵鸡汤”,加上近视先生向来习惯别人给予自信,于是两人看对眼,相处格外融洽。

到现在,他已经很少跟过去的朋友们照面儿了,倒不是因为忙碌腾不出时间,而是试着聚在一起时竟多了生分和尴尬,再无共同话题。他所在的宣传公司现在已经做出了名声,快节奏的工作氛围让他把一天当两天过,却无半点儿抱怨。他说:“原来当初看不见的不只有远方,还有跑在前面的人。”

成熟的水果会挥发出乙烯,能催熟未成熟的果实,所以就算不甜的柿子跟甜梨待久了也会甜;不起眼的稻草捆住大闸蟹的时候,在海鲜市场也能保持着高昂的身价。我们肯定会跟错一些人而经历漫长的阴天,但当自己的世界放晴的时候,你会发现跟你在一起的,一定都是那些散发着光热、积极智慧、梦想很大的人。

有一次跟从加拿大回来的朋友吃饭,对方讲了一整晚旅行的见闻,近视先生歪着脑袋,眼前的画面是自己在多伦多开阔的公路上驾着车,音响正放着喜欢的歌,左手抓着方向盘,右手牵着心爱的女生。

他说,他很羡慕那个朋友,他一定要实现那个画面。

前行的路上,我们不仅受远方的羁绊,还被行人影响,你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去接近那样的人。宇宙除了爆炸后形成了银河系,它还给了相同磁场的人,同样的运气。

愿你成为更好的人。

又有谁的青春是安逸的

房东奶奶在杳无音信了二十天后突然回来,在我毫无防备甚至已经开始做好准备和她家的猫相依为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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