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族有自己的“邑”,即农业居民点。相对而言,在殷都范围内,因为人多地少,族邑很密集。邑未必有级别高低的统属关系,商王都城虽然称为“大邑商”,但在字面上也只是个较大的邑而已。
那些都城之外的部族可能占地数十里,算得上一个小邦国,它们的主人(族长)可能有“侯”的爵位,统治区就是侯国。“侯”,甲骨文写作旬,望楼下面的一支箭,意为担任警戒任务的哨所,所以分封在边地、保卫商朝的部族首领就是侯。在甲骨文里,侯只能是商族人,投靠商朝的异族方国首领不可能被称为侯。只是商朝以后的人已经不了解这种分别。
商人的族不仅是血缘家族,也是政治和经济单位,有自己的家族武装力量,还可以有畜牧业、渔业、手工业和商业。有些族的某种产业较为发达,如铸铜或制骨,或者贩运某些商品,但他们仍有自己的农庄产业,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
从神权法理上说,商王可以剥夺任何一个族长的土地和属民,但在现实中,这种情况极少,除非该族长有明显的罪错。在商人生活中,传统习惯法很重要,王不能随意介入各部族的事务。
有些族是历代商王的王子们繁衍出来的,由此获得一块封地和上面的农夫,或者是从王室直辖区分割出来的,或者是新征服的,从而建立自己的族邑。
还有些族更古老,在商朝开国之前或者在灭夏的过程中,和商汤王建立了同盟或依附关系,从而在商朝建立后,被吸纳、同化到广义的商族之中。从商初考古来看,当时的加盟者非常多元,分别来自岳石、下七垣、辉卫等文化。在殷墟时代的卜辞中,商王会祭祀一些来自商王家族之外的“大臣”,如伊尹、巫咸、黄尹,这些人应当是早期加盟商族的各部落酋长。随着商王家族繁衍得越来越多,这些老资格的加盟族也就变得疏远了,但仍属于商的政治和文化圈。
商人的族在历史文献里的记载很少,但在考古发现里很多。比如,商王的甲骨卜辞经常会命令某个人去外地征战,却没有说拨给他多少兵力,说明此人是族长(侯国之君),理应带自己的家族武装出征,不需要专门写出。
卜辞里常出现“多子族”出征的记载,“子”特指商王家族的子弟,“多”是众多之意。王族子弟是和商王亲缘最近的,所以他们的家族武装也比较好。不过,一位王子繁衍几代之后,会形成一支独立的族,
殷墟范围内的各族邑分布图,圆圈中的族邑符号来自出土青铜器上的“族徽”
bb
商代青铜器上的部分族徽符号
就不再属于“多子族”序列了。
商代贵族重视青铜器,有些礼器和兵器上会铸造主人的名字或宗族图腾(族徽)。一旦家族繁衍扩大,往往会分成几个不同的家支,从而族徽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比如,加上一些小符号以区别。
商人以族为基本社会单元,这在墓地上表现得非常明显。正所谓聚族而居,聚族而葬,族墓地一般排列有序,族长与同族成员葬在一起,位于靠前或居中较尊贵的位置,一般不会脱离族人单独埋葬。男性族人往往有兵器随葬。族墓地的成员,虽然彼此之间贫富差距可能较大,但都享有同一块墓地,出土的青铜器上也往往有同样的族徽。那些被统治的农奴不可能葬入主人家族的墓地,除非作为殉葬人。
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商人的“族”有很大的独立性和世袭性。有些外地的族也是侯国,这属于“分封制”或“封建制”的社会规则。其基础原理是,因社会发展程度低,交通和通信手段落后,很难采用官僚制的直接管理方式,故而王权只能承认各商人部族或家族世袭的权力结构,遵循传统习惯法中的权利和义务原则。商文化有残暴血腥的一面,但内部的社会又是分权运行的。
王权与家族分封制
由于社会以族为基本单位,没有完备的政府体系,也就没有赋税和兵役制度。殷商王室和朝廷的开支不是靠在王朝境内普遍征税,而是由王室自己的产业承担。贵族们会向商王进献各种物品和人员,但没有量化要求。甲骨卜辞中有各种贵族向商王进献的记录,如牛、羊、犬、战俘、奴隶、玉石、甲骨、贝和盐(卤)等,但从未提及有额定的赋税指标。
这种规则之下,商王需要直接管理的王朝事务比较少,其最重要的事务是组织祭祀和战争,而商人各宗族则承担提供祭祀贡品和战争兵员(自带装备)的任务。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正是家族分封制而非官僚帝制时代的规则。
甲骨卜辞对祭祀的记载都很简单,一般只记载王的参与,很少记载其他的参加者。但在实际操作中,在殷都的相关宗族应当都会有代表出席。比如,祭祀某位先王时,这位先王后人形成的各宗族应该都要派代表并携带祭品参加。越是祭祀古老的先王,参与者就越多。祭祀商王家族之外的先代人物,或者河、岳等自然神,相关部族应该也会派员参加。
一旦发生战争,商王会直接命令某个或某几个宗族参战,有时则会集结编组。比如,“登旅万”6,意思是召集一万人的军队,这应当是先确定需要的兵力总数,然后向各宗族分摊兵员。有时还要编组成三个支队,所谓“王做三师,左中右”从春秋时代的战事来看,各家贵族的武装不会被打散,只是被编组到更大的作战单位中。各宗族参战,既是对王的义务,也是抢掠战利品和人口的机会。
因为没有税收体系,所以商王的宫廷开支主要靠王室自己的产业。商王拥有很多邑(田庄),由王任命的管家(小臣)经营,收获物属于王室私产。这些王家田庄可能分布在殷都附近,乃至周边数十、上百里内。殷墟卜辞中经常有祈祷风调雨顺的内容,这应该主要是商王在关注自家田庄的收成。
商王也有放牧牛羊的牧场。牧工“刍”多是战争中捕获的奴隶,常有逃亡的记录。王家的邑设有粮库(鹿),商王时常会派人视察。王宫内还有铸铜作坊,但规模不如宫外的大。关于商王的田庄如何经营,虽然甲骨卜辞中有些王命令众人耕作和开垦的记录,但更细致的管理工作应该是由基层小吏来做的。
殷墟的考古还提供了一些颇难解释的现象。比如,商王宫殿里储存着大量的石头农具。在甲九宫殿基址旁边的窖穴e181中,出土收割用的石刀444件;8此外,宫殿区的“大连坑”中有石刀过千,石镰也有多处集中出土,共3640件。9这些石刀和石镰应是集体保存的农具,多有使用磨损痕迹,使用人可能是王室蓄养的奴隶。也就是说,这些人连属于自己的农具都没有,生存状况接近家畜。
e181窖穴的埋藏物极多,除了石刀,还有大量卜甲、卜骨、小件铜器、大量绿松石块,以及金箔(原报告称为“金页”)和金箔制作的“金花”。这都是王室才会有的财物,看来王室和奴隶们居住的地方相隔并不远。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殷墟王宫区发现有大量集中存放的石头农具,其他任何商代聚落,包括殷墟范围内的,都没有类似发现。这意味着在王室之外,各商人族邑并不采用标准的“奴隶制”劳动形式,而是由各家农奴自己制备农具。
那么为何只有王室使用这种野蛮且低效的生产方式?这也是一个历史谜团。
在以“族”为基本单位的社会结构中,商王朝内部的阶级差异和族群差异往往混杂在一起。都城及周边是商族人最为集中的地区,但也会有各种来历的贱民部族,以及商人贵族拥有的奴隶。这些奴隶来自边地战俘,随时会被用来献祭,只是我们还很难确定奴隶所占的人口比例有多少。
离开都城越远,各地土著人群和商人的语言、风俗差异就越大。他们多数被本地的商人宗族统治,属于人身权受限制的农奴。在商朝势力的外围,土著人群开始有自己的首领和部落组织,他们往往要接受邻近的商人侯国的统治,为侯国缴纳贡赋和服劳役。
这些异族首领,被称为“伯”,甲骨文写作。,其来历不详,和“百”音形近似,有可能是商人习惯认为异族头领都是百人规模的领导,但实际上也有大得多的,堪称“方国之君”。
“伯”并非商族人。比如,甲骨卜辞中常出现的“羌方伯”,指的就是羌人方国的首领。周族的首领,则是“周方伯”。《史记》记载,周文王曾被商纣王任命为“西伯”。这个称呼是有所依据的,只不过在周灭商后,后人已不了解“伯”在商文化中的意义了。
异族方伯不一定臣服于商朝,有些还自恃险远,长期和商朝敌对。商朝亦经常征伐这种异族方国,并用捉获的方伯首领献祭,尤其在殷商后期,商王对此更是重视。可能商王认为,人牲的地位越高,作为祭品的价值就越高。
甲骨卜辞显示,长寿的武丁王经常亲征异族地区,特别是西部的羌人(今山西和陕西地区的土著居民),并用羌俘献祭。武丁王的卜辞经常记载献祭人牲的数量,相比之下,武丁之后的八位商王都没有这么活跃,这很可能是因为那时的献祭人牲已越来越依靠边地的侯或者臣服的伯来提供。但亲征异族一直是商王的荣耀之举,每一位商王都必须履行,以证明自己是合格的王者。
商王有一种军事征伐的仪式,名“步、甲骨文写作;或很,字面意思是步行,可能是指商王全副武装带领部队行军。甲骨卜辞中有大量王“步”的记载。在殷都时代,商王行猎或出征一般会乘坐马车,但“步”这种古老而威严的仪式一直存在。
在少数情况下,比如身体不适,商王会指定某个贵族代替自己履行“步”的仪式。卜辞中从来没有其他人自行“步”的记录。在周族崛起时,周人也学习了“步”的仪式,比如,有些文献就记载过周武王“步”而行军,和甲骨卜辞很相似:“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逸周书o世俘》)
被异族同化及传统沦丧的危险
凭借独步天下的青铜技术,早商王朝曾经扩张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最典型的例子,便是长江畔的盘龙城商城;但早商的迅猛扩张,也蕴含着未知的风险。
军事上,远方的殖民城邦虽然可能足以自保,但毕竟和王朝腹地山河悬隔,身处异族土著的包围之中,由此,商人征服者难免和当地人互相侵染、同化,从而丢掉商人的精神内核——勇武和人祭宗教,甚至接受诡异的异族宗教。这是盘龙城发生过的教训。更不可容忍的是,南土的异族文化还向郑州都城倒流,污染商朝王室,引发了王朝内战——九世之乱。外来精神污染虽然最终被肃清,但早商的扩张成果也大半化为泡影。
商朝不可能被武力摧毁,却可能会因异族熏染而堕落。如何维持地跨千里的广域王朝,让商族保持自己的高贵特性,是早商时代留下的命题。对此,除了前文所述及的马车技术,武丁王还需要用其他手段保持商王朝的文化特质,避免被异族腐蚀。
早商不仅疆域过大,殖民城邑前出太远,而且王权也过于发达,其标志就是郑州和偃师商城庞大的城池与仓储体系。这就需要职业化官僚团队,而“职业”则意味着脱离原生态的宗族生活,只对雇主,也就是商王负责,从而丧失传统文化特质。
早商王权还改变了商人的社会结构,特别是偃师和郑州这两座庞大的城池。传统的商人宗族共同体和城市生活存在矛盾,城内宗族只能放弃旧有的农业、牧业、手工业兼营的自足模式,成为王权游戏规则中更为专业化的人群。这是商人传统精神沦丧的。
在王权和官僚体系主导的社会规则中,倘若某位商王突发奇想,要放弃传统的人祭宗教,就像郑州商城晚期曾经发生的一幕,那么,唯命是从的官僚体系是难以起到纠正作用的——它只能充当王的工具。幸运的是,郑州最发达的铸铜和制骨作坊都在城外,它们所代表的群体才是商人传统的保存者,并在内战中挫败了城内欲废人祭的“改革派”。商族传统精神离不开那些分散而自治的商人族邑,就像美国的白人精神离不开南方种植园的“红脖子”一样。
经过九世之乱,当盘庚迁都殷地,开始建造庞大的沮北商城,历史似乎要复制早商时代的循环。但武丁意识到了这种危险,转而放弃阻北商城的营建,让各商人族邑自行其是,自由发展,以维持商族旧有的小共同体社会结构和传统部族生活方式。由此,商人的宗教文化才能得到维护和传承。
盘龙城的腐化,以及它引发的郑州商城朝廷对传统宗教的背叛,是武丁王的警钟。或者说,武丁的主要政策都源自对早商朝廷崩溃的反思。
哪怕获得了马车这种新的统治技术,武丁王也尽量把疆域保持在可控的安全规模内。过大的疆域会包含太多各色异族,而这会稀释商族人口,从而带来诸多风险。武丁虽然四面出击,开疆拓土,但他尽量稳定地推进商朝的势力范围,不做盘龙城那样遥远的跳棋式布局。王朝统治的异族不需要太多,关键是献给诸神的祭品要足够。
武丁的扩张战争总是伴随着大规模的人祭典礼。那些异族俘虏本可以作为劳作的奴隶,但人祭宗教是商王朝的精神支柱和商族获得诸神眷顾的根源,所以,舍弃一点现实的物质利益,也要取悦诸神,维护商文化的兴旺。
武丁王奠定了殷都的布局和之后二百年殷商文化的基调,其陵墓虽然已经被毁弃,无法确认,但他的夫人妇好的墓穴却被完整地发掘,由此,现代人亦可以见识商代王室生活之一斑。
注释
1《尚书o召诰》,它虽然是周人的文献,但体系是商人理念的延续。
2韩江苏、江林昌:《〈殷本纪〉订补与商史人物徵》,第312页。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成为科举文女主的早死前妻 她的末世有点绿 401号房 直男?喝点四氢呋喃调理一下 [柯南同人] 我在米花町靠弹幕破案 我在田间遇到娇蛮小公主 讨厌女人的女人 大梁青书录 青丝道 清代后妃杂识 轮椅小姐 难道我不是1吗 [柯南同人] 我捡到了变小的琴酒 执道之名 团宠锦鲤三岁半 三国大暴君 侦探深渊 回国后又和清冷前妻睡了 流年漫漫 古代人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