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志方所见,主动投案之三人均为良善、胆怯之草民。倘若这三人实为恶徒,岂不是代表志方识人无方?三人不仅惊恐难定,眼见宿敌丧命,对自己的深重罪孽亦是悔恨不已。
‐‐记得有人甚至为此轻生?
没错,此人为在绘马上写名之罪愆苦恼难当,因而自缢。
长此以往‐‐
势必是没完没了。
非得做个了断不可。
应禁止于绘马上写姓名,并逮捕下毒手之真凶,将其治罪。
治人之罪者乃是王法,而非常人。
要不便是神佛。
且必得是真正的神佛。
非理法权天(注14)‐‐
不,这绝无可能。
「总之,须禁止任何人前来此地。另一方面,亦须缉捕杀人真凶,并绳之以法。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不过,大爷。」
万三以十手搔着颈子说道:
「这已涂黑的三十八枚上头写的,究竟是谁的名?咱们仅知其中八名,其余三十人的身分,根本无从查起。连有谁丧命都无从得知,要如何找出真凶,岂不是‐‐」
「不,万三,此事不应如此定义。不应说仅有八名‐‐而是多达八名。有多达八人于吾等之辖区遇害,岂非大事?难不成你是认为八人并非大数目,毫无必要捉拿真凶?」
小的不敢,万三诚惶诚恐地回答:
「即便仅有一人遇害,小的也会竭力查缉。只要是町内的案件,即便仅是偷蔬菜的贼,小的也要将之缉捕归案,即便仅是只猫,也不容纵放。大人所言有理,小的不该作如是想。」
真是愧对大人,万三低头致歉道。
但头还没抬起,万三又开口说了起来:
「小的也认为,不应让更多人在绘马上写名。但一旦奉行所下此禁令,真凶也就不会再前来此地。不,甚至可能隐遁他处另起炉灶。对此,小的最是担忧。」
「有理。那么……」
志方迅速地环视四方。
见不到任何人。虽然看得已够清楚,志方还是差小厮入林确认。
「看来并无人监视。万三,这绘马,可是在入夜后写上才有效?」
「据说是如此。」
「不过,依然无法查出姓名是何时写上的。」
话毕,志方自怀中掏出笔墨盒,拿起一枚绘马。
并在上头写下‐‐
南町奉行所同心志方兵吾。
【参】
打开木门,小掌柜角助走进了阎魔屋内的密室。
角助在立木藩一案中负了性命堪虞的重伤,虽然保住了小命,但不仅左脚跛了,原本矫健的身手也钝了些。
有请大总管。就坐后,角助开口说道。
霎时,损料屋的大总管阿甲也步入密室内。
阿甲先是朝又市一瞥,接着又转头朝坐在又市背后的两名男子瞄了一眼,表情微微一变。
接着便静静走到了上座正中央,迅速地坐了下来。
阿甲再度望向又市。
又市也没起身,只是身躯一转,不发一语地朝坐在自己背后的两人一指。
「我乃阎魔屋大总管阿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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