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为母,
i或y为介,
a为韵,
ng为韵尾,
其声为下平也。
宣仲谓反切法之大病,在于不能为精密的解剖。如:
选斯远切(s&uul;en)
藓斯掩切(sien)
两音之异在于音介之不同:一为&uul;,一为i(或为y)也。其他四事:母同(s),韵同(e),尾同(n),声同(上)。
此种分析,非有字母,不能为功也。
一二、美国诗人lowell之名句
--一失足成千古恨
oncetoeveryanandnationes
theonttodecide,
thestrifeoftruthwithfalsehood,
forthegoodorevilside
--jasrselllowell(thepresentcrisis)
〔中译〕世人和国家往往面临这样的时刻,
在真理和谬误的冲突中,
进行善恶之抉择。
--j&iddot;r&iddot;劳威尔:《此刻之危机》
一三、死矣袁世凯
(六月七日)
袁世凯死于昨日。此间华人,真有手舞足蹈之概。此真可谓&ldo;千夫所指无病自死&rdo;者矣。吾对于袁氏一生,最痛恨者,惟其&ldo;坐失机会&rdo;一事。机会之来,瞬息即逝,不能待人。人生几何?能得几许好机会耶?袁氏之失机多矣:戊戌,一也;庚子,二也;辛亥壬子之间,三也;二次革命以后,四也。
使戊戌政变不致推翻,则二十年之新政,或已致中国于富强。即不能至此,亦决无庚子之奇辱,可无疑也。袁氏之卖康、梁,其罪真不可胜诛矣。二十年来之精神财力人才,都消耗于互相打消之内讧,皆戊戌之失败有以致之也。
辛壬之际,南方领袖倾心助袁,岂有私于一人哉?为国家计,姑与之以有为之机会以观其成耳。袁氏当是时,内揽大权,外得列强之赞助,倘彼果能善用此千载一时之机会,以致吾国于治安之域,则身荣死哀,固意中事耳。惜乎!袁氏昧于国中人心思想之趋向,力图私利,排异己,甚至用种种罪恶的手段以行其志,驯致一败涂地,不可收拾,今日之死晚矣。
第78章民国五年(1916)四月十八日至七月廿一日(2)
袁氏之罪,在于阻止中国二十年之进步。今日其一身之身败名裂,何足以赎其蔽天之辜乎?
一四、论戊戌维新之失败于中国不为无利
(六月七日)
吾谓戊戌政变之失败,遂令中国进步迟二十年。既而思之,塞翁失马,安知非福?使二十年前之维新果能成功,则中国今日虽或略强于今日之中国,然其政界现象必具以下诸点:
(一)满洲帝室。
(二)满洲贵胄。
(三)官僚政治(bureaucracy)。
(四)种族革命之运动。
其结果必为一种皮毛的新政,暂时的治安,而共和之运动反为所阻滞;约如日本今日之政局,而未必有日本今日之精神能力;且种族革命终不可免,则以无根本的解决故也。
徒以戊戌失败之故,此二十年中中国之进步,皆起于下而非出于上。其结果乃有辛亥之革命及今日之革命,遂令数千年之帝制一旦推翻,三百年之满清亦同归于尽,今之官僚派馀孽似亦有摧灭之势:则虽谓吾国政体问题已有几分根本的解决可也。而此几分根本的解决,皆戊戌失败之赐也。
吾之希望,在于此后之进行,已无满族,帝政,贵胄,官僚四者之阻力;他日之民国,其根基或较今日之日本为尤稳固也。
一五、&ldo;尔汝&rdo;二字之文法
(六月七日)
尔汝二字,古人用之之法,颇有足资研究者。余一日已睡,忽思及此二字之区别,因背诵《论语》中用此二字之句,细细较之,始知二字果大有分别。明日,以《檀弓》证之,尤信。今先举《檀弓》一节,以证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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