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热茶,又说:“我们来聊聊你的研究小组吧。”
“好的,学姐!”林知夏欢快地答应道。
从这天起,洛樱正式加入林知夏的团队——那是洛樱见过的氛围最好的研究团队。他们彼此尊重,相处融洽,哪怕有不同意见,也能心平气和地交流。
林知夏是团队的技术领导者,而江逾白负责各方协调,扩大团队的规模。他待人接物十分周到,『性』情与涵养都很好,他大概是林知夏最得力的合作伙伴。
洛樱愿意加入林知夏的公司,不仅是因为她敬佩林知夏的能力,更是因为她信任整个初创团队。
回国工作一年以后,洛樱越来越适应自己的办公室生活,也能从工作中获取愉悦感和满足感,美中不足的一点是,父母经常催促她找一个男朋友。
她快三十岁了。
父母要给她安排相亲。
妈妈没征询过洛樱的意见,就把她的微信名片推给了一位家境富裕、外表俊朗的年轻小伙。
妈妈语重心长地说:“阿樱,你瞧瞧吧,妈妈千挑万选,给你选出来的小伙。他从美国留学回来,身高一米八五,家里条件不错,比你小五岁,和你般配,有共同语言。”
洛樱闻言一怔。
因为林知夏也比洛樱小五岁。
当天夜里,这位小伙给洛樱发微信:“姐姐,你还没睡?”
洛樱保持礼貌的态度:“快睡了,晚安。”
小伙就说:“晚安的拼音是wanan,我爱你爱你的首字母拼音也是wanan,嘻嘻。”
洛樱没回复。
小伙忙问:“姐姐在想什么呢?”
洛樱答道:“想女人。”
小伙:“卧槽?”
洛樱反问:“你明白了吗?”
小伙:“嘿嘿,我可以穿女装的,姐姐。”
洛樱盯着漆黑的天花板,忽然下定了决心。她快三十岁了,古人常说“三十而立”,她应该把人生完整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谁也无法『操』控她的意志。无论后果如何,她都自愿承担。
想通这一点之后,洛樱再一次重申道:“我很喜欢女孩子。”
小伙一言不发。
洛樱摆正自己的立场:“‘晚安’是客气话,和‘再见’一样。”——这条消息没发出去,因为小伙已经把她删除了。
她很高兴,当夜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早晨,洛樱的家里却炸开了锅。
原来,小伙把聊天记录截屏,发给了洛樱的妈妈。
爸爸妈妈如临大敌一般质问洛樱,她所说的“我很喜欢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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