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六还在,因为报张老爷的恩。
小菱还在,她没有去处,打十岁起,侍候小姐,由巧梅到张夫人,由主母到寡妇,双双老去,双双憔悴。有三寸宽活路?小菱曾想过求婚配。眼瞅着夫妻之间生离死别,原来叫人变魔,挑剔失态得神憎鬼厌,就不敢他想了……
主仆扶持终老也罢。
世事难料。
并非作出完善铺排精心策划,一切依你意愿。并非求洁得洁,求清得清。
蒙古人入侵了。
时局一天比一天纷乱。
贼匪目无法纪,抢掠jian劫,杀人放火,横行肆虐。国破家亡,朝代兴衰,没有人逃得过。
后来,人们在一片颓垣败瓦中,发现了两具半裸的尸体,肉已融腐,布满了蛆虫,牠们滋补得十分肥美,蠕动时已因丰腴而缓慢,恶臭令野狗也不肯来叼食……
半生干净成癖的张林氏,和那被迫厮守的小菱,在一个最清洁的境地中,不但被十数贼匪糟蹋了,还乱刀斩死,血污四溅,任由暴尸。她始料不及的凄厉,连做鬼,也比其它鬼不堪,极脏极臭极污秽……
合欢(2007426)
转自香港《壹周刊》
「明早十点钟的飞机,我就不送你了。」
张萌老人在厨房中端出一碗茶汤:
「趁热喝了吧。」
这是二○○七年的合欢汤。
精神压力大,思绪不安宁,五脏六腑为七情所伤……她会为他,也为自己,煎煮合欢汤,材料有卷筒状的合欢皮、甘糙、茯苓‐‐当然少不了主角:合欢花。
合欢,自古以来被认为是一种吉祥的爱情树。
「相传夫妻新婚之夜共饮合欢花茶汤,能保永世和合。」于峰曾经这样问过张萌:「中国人都相信这个,对吗?」
算来,已经是四十年前的往事了。
那年他廿三,她廿一。
「没那么神。」她笑:「只因合欢属豆科植物落叶乔木,它的花,又名『蠲忿』,香气令人消除抑郁忿怨,心神回复平静。」
「茶汤用的是干花‐‐那花原来是什么样儿的?」
张萌道:
「合欢可美了,花丝细长,像一球红绒。散开是红羽毛,风吹过晃动轻柔。最有趣的,是花畔小叶每当夕阳西下时便成对相合,到了第二天清晨,又像孔雀开屏似的舒展开来了‐‐」
「自嘲地说,也像我俩。」于峰举碗喝茶汤:「夜里偷偷相聚,见不得光,白天得分开远远的。」
「不管什么风雨,这样我已满足了。」
「合欢」就是他俩人生的信物吧。
四十年前,一九六六、六七年,是中国开始动荡的暴风雨前夕。那时他们初遇。
于峰是印度尼西亚华侨,来中国念书,学中医。廿三岁的男生,走在上海南京东路上,想到外滩去。
赶路的张萌迎面匆匆而来‐‐就是赶上他的一问:
「同志,请问外滩怎么走?」
她愕然,上海人竟然不知道外滩?神经病?白相人?这肤色黝黑一脸纯朴的男生,原来是异国来客,留学生。
漂亮端庄的张萌忘了当天赶干什么?到哪去?他俩彼此吸引,一见钟情。对了,她是准备到新华书店买几本书,快打烊了。结果她陪他逛外滩,在华灯初上之际,一朵合欢花悄然绽放。
他学的是医科,刚好,她是个温柔细心的护士,为人民服务。难道不是一回撮合?冥冥中的定数?
年轻的恋人激情交往,打得火热。他俩游遍上海大街小巷,吃生煎包排骨年糕面筋百叶双档……
「为什么简体字写的是『面巾』?洗面的毛巾?」他狐疑。又笑问:「阳春面什么馅儿?」
最爱到老字号「沧浪亭」吃面了。这开业于一九五○年五月十五日的点心店,苏式风味。
「来碗三虾面吧。」张萌道:「有虾仁、虾脑、虾籽‐‐就是没『阳春』。」
她也奇怪,光是面条葱花没半点佐料浇头的,为什么给改一个过份动听的名儿。骗人!
热恋的男女,碰上如火如荼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交往十分避忌。
愈是偷偷摸摸,愈是情难自控。
于峰与张萌同居了。母亲反对不了。身为护士她竟没有避孕,为他怀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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