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裸眼3d一片古代城堡出现,百合一朵朵盛开的时候,两道光打在了城堡顶端。
光纤出现的刹那,观众们还没有尖叫。可评委团目光全都亮了起来,甚至亚力克希斯还站起来了一下。
因为……现在出场的,是长岐乐队!
这个乐队一出现,他们就知道,今晚……必定是一场音乐的饕餮盛宴!
就在长岐乐队出现的瞬间,全场……两万观众,如同海潮一样起立!
“哇偶!!居然是长岐乐队!我的天!!”
“《NEEdYoUNow》《despacito》!我爱死他们了!!”
“他们的声音,和以厚实雄浑为主的西陆音乐不完全相同!天生带着一股异族韵味!美到爆炸!”
长岐乐队都没有想到,居然有这么多歌迷!
而且,全都起身高呼着《despacito》的名字,过了一分钟,竟然形成了《despacito》的全场合唱!
“despacito!”
他们不得不关闭了音乐,微笑着打了很久招呼。
第一位啊……
亚太第一支能站在这种场合,而且如此让粉丝疯狂的乐队!
这样的机会,他们会用最好的技巧来报答!
林栋穿着一身贵族王子的装扮,而诺布卓玛穿了一身公主装。
别提什么文化自信不自信,这是别人的地盘,贴近对方的习俗,是基本的尊重。
钢琴轻轻响起,五秒后吉他响起,钢琴声消失。
单纯的吉他声,如同夜晚的风,吹动全场。
林栋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moonsobright,nightsofine。”(月光很明亮,夜晚如此美好)
“Keepyourheart,herewithmine。”(保留你的心,和我在一起)
前两句刚出来,评委席上所有人目光都亮了起来。
好听!
虽然不如《despacito》那样抓耳到过分,但品质绝对是上上之选!
尤其……林栋的声音已经压到了最低,可是吐词还异常清晰!简直就像温柔的夜风,吹过来让人迷醉的夜曲。
“这份唱功,比上一场那个什么贾斯汀好太多了……”赫曼莎带着耳麦,完全投入了聆听。
这是享受!
当林栋第一段唱完,诺布卓玛立刻接了上去。
“Racethemoon,catchthewind。”(和月亮赛跑,追逐着风)
“Ridethenight,totheend。”(夜晚骑行,直到最后)
每一次,诺布卓玛声音出现的时候,就宛若天籁!
林栋已经做完了铺垫,低音部分过去,中高音部分,诺布卓玛的音色纯净地就像高山冰泉!让全场的观众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
缥缈,空灵……带着些微的转音,让这几句不徐不疾的歌,听出了夜的畅快。
“Seizethedaystand。”(抓住白天)
一个高音,轻轻松松,甚至听不到换气。
自然地上去,自然的转接。
“upforthelight。”(站在光下)
舞台上,两人都朝彼此伸出了手。副歌就在不经意间,却是最适合的时候,悠然而起。
“Iwanttospendmylifetimelovingyou。”(我想用我的一生爱你)
刚出来第一句,下方的粉丝全都张大了嘴,评委席也轻掩住嘴,台下不知多少音乐公司,歌手的眼珠子都红了!
优美,自然!
不是那种特别的抓耳,但是无比流畅!
整首歌就应该是这样!就像夜风,不应该有一丝杂余!
“而且……他用了歌剧的写法?却没有采用歌剧唱腔?”
希勒姆最震撼的就是这点!
“IfthatisallinlifeIeverdo。”(如果这是我曾经做的生活的全部)
诺布卓玛极其特殊的声音,搭配上歌剧那种充满历史感的厚重,再加上王子与公主的舞台背景……
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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