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向晚的脑袋“轰”地一声,炸开了,世界裂成四五瓣,她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活了十七年,自以为是父亲的独一无二,原来却是可以替代。
她任性地尖叫起来,“你怎么过了这么多年才想起来你缺一个儿子啊!”
奶奶指着莫向晚,呲出一句,“谁让你妈死得早?你偏偏就不是个儿子!”
如雷轰顶的莫向晚在晚上离家出走,如同过去的十几年,一和父亲闹脾气,就用离家出走来要挟,不到半天,父亲就会把她寻回去,好言好语地安抚。
她在弄堂口遇到了初中同学范美,范美给她一支烟,是一支白万,细长条的,有点诱惑性的意思。莫向晚把它夹在手指里很有感觉,就蹲在路边把什么都跟范美讲了。
范美听完以后,抱了抱莫向晚的肩膀,“别伤心,有空多出来玩玩,晚晚,外面的世界多美好啊!”
范美是莫向晚的初中同学,她的成绩一向不大好,初中毕业以后就进了市北的一所中专。
本来范美就是长得不比莫向晚差的小美女,进了中专以后,她学会用眼影睫毛膏和眉笔,让自己的美丽甩开莫向晚十七八条马路。
莫向晚看到化妆后的范美是很惊叹的。她说:“原来她们是这样勾搭上我的爸爸。”
范美笑起来仪态万千,一双美腿裹在黑丝网的长筒袜里,像美人鱼的鱼鳍。
莫向晚只有跟着范美一起玩,才会忘记那天离家出走后,父亲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出来寻她。待她回家后,那个一语定乾坤的女人,已经住进家里养胎。当然,一向对自己普普通通的爷爷奶奶,就更加得普普通通。
范美劝她:“我们这样的年纪和样貌,怎么快乐都是够格的,你不要愁眉苦脸,浪费青春。”
范美愿意带她一起玩,还合着她的脾气顺着她讲话解闷,这都比闷在家里,看着愈发不像自己亲人的亲人要爽快得多。
十七岁的莫向晚的这样天真,她很认真也很快地学会同范美出去耍乐,拿着父亲给的零花钱为范美这个朋友买单。花钱可以买来快乐,还有友谊,哦,还能买来一些认知。莫向晚终于晓得自己画了妆以后比范美更漂亮,比电视里的香港小姐还要漂亮。
有一回,她跟着范美去一个地方,路过弹子房,正在玩街机的小男孩对着她们吹口哨,还不习惯这种路数的莫向晚面红耳赤。
范美说:“小鬼头,色迷迷的,别给他们讨便宜。”
范美愿意给一些重点中学和名牌大学的男生讨便宜,喜欢混在他们的圈子里。她说他们聪明、干净、人还长得帅。她不管对着谁都叫“哥哥”。这就是范美的路数。
莫向晚冷眼觑着,那些有钱的男学生,喜欢把手往小姑娘的胸部上面放。她想,她不习惯这种路数。
范美并不是一个人混在这些男生堆里头,她有个头儿,是个中年妇女,身材肥臃,长相平庸,却喜欢穿旗袍,戴芮华金饰七十年前流行上海滩的24K纯金龙凤镯。她住在闹市深处的小红楼,小红楼一出来就是最顶级的百货大楼,里面随便一件衣服都要1000块朝上。
范美叫她“飞飞姐”。这位飞飞姐之所以被人称为“飞飞姐”,是因为年轻时候的她能把“恰恰”跳得出神入化,远近闻名。她的身世也挺出神入化的。范美告诉莫向晚,飞飞姐的母亲是旧时大舞厅的知名舞小姐,飞飞姐的爸爸背景成谜,在她出生之前就失踪了,不过给她留下了一大笔财产。因此飞飞姐的日子过得很适宜,有大把的钞票和时间,每天在家里接待一群有钱美少年。
有钱美少年需要美少女陪伴,范美是美少女之一,所以喜欢在石库门外的百货公司消费一千块的BRA。
范美还告诉莫向晚,飞飞姐这里有让人快乐的“维他命”白色小药片。只要一颗,加点酒喝下去,保管忘记所有忧愁。
这对十几年来生活在单纯的阳光下的莫向晚是陌生的,她有一点恐惧,“那是什么东西?是不是违法的东西?”
范美娇娆地笑起来,笑莫向晚没有见识,“当然不是啦,那可是合法的药,有正经名字的,在医院可以开的,叫盐酸曲马多,就是不能随便开。但飞飞姐有办法搞到。”
莫向晚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叫“盐酸曲马多”的白色小药片,正是在飞飞姐的小红楼里。
飞飞姐把白色小药片装在一只透明的玻璃瓶里,随意地摆在窗台上,阳光照下来,在玻璃瓶上折出刺眼的光。
光刺到莫向晚的眼睛里,她很不舒服。
范美热心地向飞飞姐介绍着莫向晚,飞飞姐伸手过来想要掐一掐她的小脸蛋,像是估量一件货物。莫向晚一撇头避开了。
飞飞姐见状笑笑,不以为忤,转头对范美讲:“把这个小姑娘带回去吧,她不是真心出来玩玩的。”
莫向晚不知道真心与不真心怎么去衡量,她只知道她根本不想在飞飞姐的小红楼再多待一秒。这让她对范美生出了些愧疚,但范美并不在意,怎么笑嘻嘻地把莫向晚带来的,就怎么笑嘻嘻地把莫向晚带出去。
她们走出小红楼大门时,迎面撞见五个男孩子走进来。领头的那一个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胸前一片汗湿印。他满脸都是疑似打完架后的汗水和戾气,但这些都没妨碍天生皮肤白成一道光的他吸引了范美的注意力。
“阿直。”范美迎上去招呼了一声。
男孩子连眼风都没瞥过来,他身后的倒是有别个男孩子冲着范美吹了声口哨。就是这一声口哨透出的轻蔑和暧昧,顿时让莫向晚厌恶极了,把她刚才对范美的愧疚也打散了。她一跺脚,不再等待范美,管自先跑出了小红楼。
莫向晚破天荒在傍晚时分回到家,家门意外地敞开着,从里面走出来几个面目严肃、穿着检察院制服的人。她心头一沉,沉默地注视着他们离开,然后疾步走进家门。
爷爷和奶奶失魂落魄地坐在八仙桌旁,相顾无言。那个莫向晚只肯称一声“王小姐”的女人,坐在沙发上整理着文件。
“怎么了?”莫向晚忍不住问。
王小姐眼圈一红,“你爸爸出事情了。”
莫尊长达一个月没有回过家,赌气晚归有一段时间的莫向晚并不知道。在王小姐断断续续的叙述里,她隐约只明白了刚刚在建设集团里升上副总的父亲,因为有人蓄意诬告,目前正在失踪状态中。
奶奶听得气往上涌,破口大骂:“小畜生,冤枉你爸爸,是要天打雷劈的。”
晕头晕脑的莫向晚糊里糊涂地问他们,“是谁这么干的?”
王小姐递过来一张照片,是一排西装革履的男士立在某某会计师事务所门前的合影。王小姐指着站在最末的一个,“一个实习生,是你爸爸他们公司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人。”
奶奶继续骂着:“一个实习生就一肚子坏水诬告别人!”
莫向晚冷静下来,她的视线聚焦到照片上面——那是一张年轻的、斯文的面孔,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很文气,很熟悉,说不上来像谁。她管不了他像谁,总之她记住了他的面孔。
她的父亲一直待她很好,只除了到了十七岁这一年出的这桩荒唐事情。她执拗反骨的脾气冒上来,是她先疏远了她的父亲,她的父亲这些日子没能顾得上她,是不能怪他的。现在他出事了,她很后悔,也很愤恨。莫向晚把照片握在了自己的手里,把这张面孔记到了心里头。
十七岁的莫向晚一个人走到弄堂口,在弄堂口的便利店里买了六罐啤酒。和范美晃荡的这些日子里,她学会了喝酒,虽然酒量不是太好,但是却已经领略到了酒精麻痹神经后的那种从温热到火热的美好滋味。
莫向晚坐在公车站的候车座上,把啤酒一罐一罐喝了个空。公车进了站,卷起一股冷风,让她忍不住瑟缩了一下,才发现啤酒并没有带来什么热度,而自己的身体都快被冷风吹成了一根冰棍。
这时候,她的松下手机响了起来,是范美打来的。这只手机是莫向晚十六岁生日时,父亲送的生日礼物。范美就特别羡慕她高中还没毕业就有了自己的手机。但是她不会这么讲出来,她会讲:“现在满大街流行的是诺基亚,松下去年都停售了。”
莫向晚被冒犯到了,也会气盛一次,怼范美道:“我就是喜欢用过时的东西。”
然后范美就会讨好地笑起来,“还是松下的手机好看点啦!”
范美和莫向晚不算能太谈到一块的朋友,但是她是一个会顺着莫向晚意思的朋友,会在她最孤独的时候出现,她就此依靠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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