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森站在远处看着,没有动。
看她无声无息站了许久,慢慢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裳,看她等待七魂六魄都回归原位,才攥紧拳头,仰着头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想起她不过两个小时前在自己面前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想起她偷偷瞄他时的心虚模样,想起刚才,她被另一个男人狠狠奚落时的孤单身影。
他以为自己胸有成竹,可他又有点看不透她了。
这样笨拙又固执地单恋着一个人,不累吗?
他转念一想,这是她想要的。
可他突然心里一紧。夜这样凉,她一个人站在风里,会不会冷?
今天扮演公主的演员终究在想方设法回到住处后,将头埋进柔软的被子里。尽管脸上有泪痕,有潦草擦掉的口红印,有一眼就能看穿的失落,可她尽力了。
母亲曾说,不管这一天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发生了多么惊心动魄或平淡无奇的事情,人们总会入睡。
她想,她与他也算作了盛大的告别。
从此后,了却心事,再无遗憾。那么剩下的,应该只有幸福了吧?
她破涕为笑,小心摸了摸肚子,闭上眼睛。
城南区的临海小区里,却有一间二层别墅依旧亮着灯。胖子歪在新买的藏蓝色狗床上疯狂打呼噜,这狗床不软不硬刚刚好,还自带弹性,甚合它心意。另一侧,男主人穿着法兰绒起居服正在倒咖啡,浓郁的香气充斥着整个房间。
莫羡将西装搭在手臂上,刚在门口站定,就听见里面一阵中气十足的狗叫声。
门打开,高森看了他一眼,便让开了身。一颗硕大的狗头适时钻出来,挡住了他的去路。
莫羡伸脚逗逗狗,俨然一副狗腿子模样:“这只新来的?以前没见过。”
高森没理会,喝了口咖啡:“你来我这儿做什么?”
莫羡露出一副讨打的笑容:“我生日啊森哥,来吃碗长寿面。”
高森望一眼墙壁上的挂钟。
“过了。”
“怎么能过,这不就等着你这碗面了。”他随便拉开一只椅子,将拖鞋甩到一边,“记得加俩蛋。”
高森闭了闭眼的,忍住上脚踹他的冲动,将马克杯放下。
“在锅里,自己盛。”
莫羡从善如流地哎了一声,从橱柜里取出一只碗,哼着歌倒面。那歌依稀是聂然在酒吧给他唱的那首。他身上也有香水味,却不是聂然用的味道。
高森瞥他一眼:“又去找女人了?”
莫羡的眼睛亮亮的,似是餍足的猫儿:“王良生介绍了个小蜜,是个混血,那个眼睫毛真长,我拽了拽,啧,居然还是真的。”
高森的手一抖,杂志差点脱手砸到大腿上,没来由地一阵心疼。见他自顾自端着面到桌上,狼吞虎咽的模样,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那还跑我这儿来干嘛?跟小蜜待着不是很开心吗?”
莫羡挑眉一笑:“哟呵,森哥,你还吃醋呐。那不是我神经衰弱,睡不好吗。”
“听说……有人去找你了?”
“是不是王良生说的?他个大嘴巴……以前有过一次的女的,突然又来找我,”他舔舔嘴唇,又补充一句评价,“跟个神经病似的。”
高森的手握成拳,捏着杂志几乎变了形,才慢慢松开。他在心里反复提醒自己这是亲戚,不能随便揍。但再看莫羡时,眼神已经变了。
莫羡从碗里抬起头来,正巧看到他发沉的面色:“森哥?”
“吃完面就滚吧,到隔壁你自己家睡去。”
26岁的这个生日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
莫羡默默走回家,打开门,在黑且空旷的房间里站了会儿,待到眼睛适应了那种漆黑的视野,才将门关上。
肚子是饱的,心却是空的。
他整个人径自躺在地板上,侧身,蜷起修长的双腿,像婴儿回归母体的姿势。
香脂木豆地板散发出悠远绵长的清香,像一双温柔的母亲的手,将他拥抱在怀。
莫羡突然有点想念如今远在加拿大的父母,想看看他们现在的生活是否一切安好。今天他才同他们通过电话,他们又在催他过去,他因此没来得及多聊几句就不满地挂了电话。
他家境殷实,父亲做能源行业起家,待他十几岁时已发展壮大成集团企业。如今亲戚们大都已一同移民至温哥华。可他这个大公子却迟迟不肯过去,以个人需要磨炼、社会经验尚浅为名,留在了国内。
可磨炼也总该挑个北上广深之一的一线城市,他却固执地在家乡琴岛待着,就仿佛这里有多么大的机遇与挑战待他完成似的。
话说回来,这小小的一个北方二线沿海城市,朝南连成都都不如,能有什么发展呢?
他不是不明白。
他翻身平摊,仰望天花板,眼神空洞。看小说,630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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