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本就穿着破棉袄、带着易燃辎重的流寇,瞬间变成了火人。
烧焦的肉皮味,混杂着惨绝人寰的怪叫声,让这里变成了修罗场。
“孙传庭!我要杀你全家!”
李自成目眦欲裂。
他看见后面跟着的老营家眷——那些从米脂就跟着他的女人、孩子,眨眼间就被火海吞没。
牛金星的那身破长衫也着了火,这会儿正在地上打滚,发出杀猪一样的嚎叫。
“闯王!快走!”
刘宗敏浑身是火,像个疯子一样冲过来,一斧子劈开一根挡路燃烧的滚木。
“家当可以丢!只要您在,咱们还能东山再起!”
“走啊!”
“噗噗噗!”
这时候,崖顶上传来了一阵密集的爆豆声。
那是秦军的新式火枪,秦川铳(仿制的玄武铳简版)。
居高临下,这简直就是点名。
刘宗敏肩膀上爆出一团血花,但他哼都没哼一声,一把拽住李自成的马缰绳,死命往峡谷口拖。
而李自成,那匹杂毛马早就被烧惊了,一尥蹶子,把他从马背上甩了下来。
“大王!”
十八骑亲卫冲上来,硬是用身体架起李自成,组成了一个人肉盾牌。
李自成被架着,踉踉跄跄地往外跑。
他回头看了一眼。
火海之中,几千名曾经的生死弟兄,如今就像是蜡烛一样融化在里面。
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比身上的伤更疼一万倍。
他建立的“大顺军”雏形,他积攒了两年的家底,就在这一炷香的时间里,没了。
全没了。
孙传庭站在崖顶,透过浓烟看着底下那个被簇拥着逃窜的身影。
他举起了手里的枪,想要瞄准。
距离太远了,而且烟雾太大。
他放下了枪,叹了口气。
“这都不死?命这么硬?”
旁边的副将急道:“督师,让末将带骑兵冲下去追吧!那是李闯啊!”
孙传庭却摇了摇头。
“追不上了。”
“前面就是密林,咱们的骑兵进去也是送死。”
“而且……”
他看了一眼底下那还在燃烧的峡谷,眼神复杂。
“这一把火,虽然没烧死那条毒蛇,但也把他烧成了没牙的蚯蚓。”
“几千骨干尽没,他李自成就算跑到湖北,也就是个丧家之犬。”
“穷寇莫追,防着他反咬一口。”
其实孙传庭心里清楚。
这一仗,他赢了,但也没全赢。
杀了几千流寇,保住了一方平安,这是大胜。
但放跑了那个祸首,这就是隐患。
只不过以现在的兵力和地形,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是极限了。
要是贪功冒进,追进那茫茫大山里,搞不好反倒会被李自成那种亡命徒反戈一击。
打仗,最忌讳的就是贪。
“打扫战场吧。”
孙传庭转身,不再看那惨烈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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