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萧欢歌火急火燎在最后关头赶到了医院,本属于自己的一颗健康的肾脏,估计这时候已经移植到了方嫣容的体内了。
但想起了她和沈梓川的那场交易,方晓染好不容易有些欢喜的心情,重新变得沮丧黯然。
她没有按规定捐肾给方嫣容,离婚也就化为泡影了。
以沈梓川矜傲自负的个性,他肯定不会放过她的。
坐在一旁的萧欢歌留意到方晓染的脸色慢慢转为颓废,皱了皱漂亮的眉头,关心地问,“妞,又咋啦?”
方晓染抬头,惨白的脸掠过一抹苍白的笑容,“欢歌,你不知道,我和沈梓川有场交易……现在交易失败,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怕他个球啊?!”
闻言,萧欢歌的火爆脾气,马上就炸毛了,美目圆瞪,“染染别怕,我都安排好了,现在你在沈梓川的眼里,已经是个意外身亡的死人,他绝对不会再来找你的麻烦。”
意外身亡?
死人?
方晓染满脸的狐疑,“快告诉我,你到底怎么安排的?”
“是这样的……”
萧欢歌啃完最后一口苹果,纤细的手臂一扬,把果核潇洒地扔进垃圾桶里,抿了抿涂满红色口红的烈焰红唇,开始吧啦吧啦说个不停。
说完后,萧欢歌直接用手背擦去唇边的水渍,下一秒,抛了个娇娆的媚眼给方晓染,“染染你就放一百个心吧,我这个天才般完美的计划,沈梓川那个有眼无珠的魂淡肯定识不破的。”
方晓染表情呆愣了一会儿,脸上的笑变得啼笑皆非,“欢歌,你从哪里找来一个长的跟我差不多的女人?”
“当然是太平间啊。”
萧欢歌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
在桐城,萧欢歌也算得上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萧家根深叶茂,有从政的,也有经商的,上到萧老爷子,下到她亲哥,除了萧景城那个二世祖,都在各自的领域拥有不凡的成就。
除了这些,萧欢歌本身的实力也不小。
细腰长腿,肤白貌美,智商也是碾压普通人,高达160以上,是萧家学历最高的一个。
但让萧欢歌声名远播的,还是她糜烂的男女关系。
传闻,她从小到大,甚至十五岁初中毕业了还和她的亲哥萧景逸同睡在一张床上!
传闻,她一心迷恋亲哥,读书期间找的历任男朋友,不下于二十个,竟然都长的和萧景逸很相似!
传闻,她曾经对萧景逸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子痛下黑手,扬言要买凶杀了她全家!
总之,提起了萧欢歌,就提起了她年少轻狂时所做的大把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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