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官差应。
此间里,酒菜的香气与脂粉香翻涌纠缠在一起,灯火辉煌迷离,沉凝得可怕。
纱帘隔断重重,远处另外几桌察觉到不对劲了,投壶作乐与丝竹靡靡皆渐渐停了下来。有客人悄悄地喊仆人,赶紧去通知管家。
“哟,这不是白老板么?什么时候带着咱们一起财,大富大贵啊!——”赶在撕破脸,砸了主家场子之前,京衙硕果仅存的大捕头出现了。
丁刚举着酒盏,把绿林商贾揽进了肩膀底下,不容分说,自来熟地往他嘴里灌了一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起来玩啊!”
退役多年的鹰子也来了,站在旁边,拍拍我的手臂,微停滞,又拍了拍,仿佛安抚被对峙吓到的妇人般。
侧脸看向我,灿烂地咧牙笑开,眼角皱纹深深。黄浊疲惫、血丝微微的眼睛里,倒映出不男不女、两不像的怪物影像。
“白大老板,您看上去是个体面人,能行么?别着打肿脸充胖子,二两下去便趴了,那可就露丑于人了!……”
“灌醉你们几个没问题!来啊,谁怕谁!……”
合群地随大流,骰子摇动,划拳起哄,热闹鼎沸。
“五魁啊!……”
“六六六啊!……”
“哥俩好啊!……”
“一口闷呐!……”
“给他灌!喝不下去裤衩子给他扒了,扔外头湖里洑水去!……”
第338章
她该与我一起走才对。
与我一起,手拉着手,冲出去。
几杯香醇酒液下肚,辛辣刺激,烧得脑子起了热,思维变得像深秋阳光下的飞絮一样,漫无边际地散,缥缈虚无。
弄不清楚关于周卫国的短暂一生是否真实存在了,还是真像南乡说得那样,严重的精神疾病,疯子的臆想。
精神病患者思维很广的,又细致又广袤,天马行空。
包拯、展昭、蒋四、王朝、马汉、公孙策、秋露、秋霜、蒋福、蒋安、白玉堂、杜鹰、马泽云、丁刚……所有人都说,这具身体得了疯病。
很多很多名医圣手来确诊过,间歇性作的失心疯,作时的症状,幻听、幻视、狂躁、攻击倾向。
丁,南,乡。
三个字的名字,圆圆脸、弯弯眉的美好姑娘,中国北方人士,就读师范,生物教师,宅女。
我也是宅女,两广人士。一北一南,地理距离太过遥远,所以在理论上,在现代中国,我们一辈子都不可能认识。
而在这里,她成了我的爱人。只是因为“他乡故知”这四个字。
我可以为她去死,只要她开口。
这情感越了友情、亲情,浓烈到畸形,明明理智上知道人应该仅为自己而活,不应该迷失自我,为其它而活。可我就是可以为她去死。
想起了很多年前,刚遇到对方时,小心翼翼试探的过程。
穿越到封建社会的男人无法识别,他们会迅融入、同化,穿越到封建社会的女人很容易识别,再怎么伪装,她们身上的棱角也犹如尖刺般显眼。
试探的过程,先长期密切观察,确定是否为老乡。再多次试探,多方调查,检验这个人的品德,毕竟老乡也可能是坏人,严防“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刀”。
受教育经历类似,念得书大约相同,信仰皆马列毛,成长环境都算温和,没遇到过什么黑暗事物。红旗底下,温室花朵,性情相仿,善良但不愚善,更不软弱,是非黑白分明。
我的爱人,我的妻子,相濡以沫、依偎在一起取暖的灵魂,她怎么可以抛下我走了呢?
她应该与我厮守到永远才对。
她应该与我紧紧地手牵着手,一起往外冲,哪怕鲜血淋漓,哪怕跃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我们稀碎的血肉也要融在一起。
丁,南,乡。
丁,南,乡。
丁,南,乡。
漂泊异乡,唯一的感情支点。
我真是个自私自利的畜生,人家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跟着我一起往外冲,她有自己的安稳生活,她喜欢看早上光辉明媚的日出,她有自己憧憬的爱情,她喜欢烹饪做好吃的,她想和深爱的男人拥有自己的孩子,拥有幸福的婚姻、美满的家庭,平安到老,长命百岁。
他妈的。
她为什么要为了我这个已经被毁掉的废人,搭上自己蓬勃美好的生命。
阴暗的嫉妒情绪,推杯换盏的酒精刺激中,无法抑制地激烈澎湃,来回冲刷着理智。
锦毛鼠为什么没有对她下手!
锦毛鼠如果对她下手,她就会变得跟我一样,永永远远陪着我,沉在地狱里,跑不掉!
锦毛鼠为什么没有对她下手?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千刀万剐,万蚁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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