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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暗战余晖与黎明荣光(第2页)

他咬着下唇,喉咙里堵得发慌——昨天下午在支队办公室,辛集兴还拍着他的肩膀笑,手掌的力道大得让他趔趄了一下:“阿旺,等‘远星号’这案子结了,哥带你去吃巷口那家傣味烧烤,老板的烤罗非鱼要刷三层小米辣,再点份芒果糯米饭,多加椰浆——你悦悦姐最馋那个,到时候咱仨一起去,让她也尝尝鲜。”当时辛集兴的眼睛亮得像星星,嘴角的笑纹里还沾着点早上没擦干净的牙膏沫,怎么才过了一天,就变成了这样……

往回走的路格外漫长。杨杰把辛集兴轻轻放在警车副驾上,又脱下自己的警外套——外套上还留着他身上的体温,带着点烟草和消毒水的味道——小心翼翼地盖在辛集兴身上,连边角都掖得严严实实,像怕他着凉似的。可指尖碰到辛集兴露在外面的手腕时,那片皮肤凉得刺骨,让他的手猛地缩了回来,眼眶瞬间红了。

他坐在驾驶座上,右手死死攥着手机,塑料手机壳是去年案子破获时支队发的,上面印着小小的警徽,此刻被他捏得变了形,边缘的塑料都裂开了一道细缝。屏幕亮着,停留在和“袈裟”的通话记录界面——从晚上十点到现在,他已经打了二十一遍,每一次都只传来冰冷的“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通话记录里的时间戳密密麻麻排着,从“22:17”到“23:49”,像一串扎眼的刺。

总部刚刚发来的定位截图还在屏幕下方——“袈裟”的手机最后一次发送信号,是在“金孔雀”夜总会后门那条窄巷里,巷口有棵老橡胶树,监控只拍到一个模糊的黑影拽着他进了巷深处,之后信号就像被掐断的电线,彻底消失了,连一点电波残留都没留下,活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杨队……”后座的丁家旺突然开口,声音低得像蚊子叫,双手在膝盖上绞成一团,指节泛白,“袈裟哥他……他会不会已经……”后面的话他没敢说出口,却像一块石头,重重砸在杨杰心上。

“不会!”杨杰几乎是立刻打断他,声音比平时高了些,却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他猛地踩下油门,警车“嗡”地冲了出去,车灯照亮了前方的路,却照不亮他眼底的慌乱,“他当年在勐腊边境抓毒贩,被三个人围堵在山洞里,都能凭着一把破匕首逃出来,还顺带缴了他们的枪——花粥那点手段,困不住他。”

话虽这么说,他攥着方向盘的手却越握越紧,指节发白,连小臂的肌肉都绷了起来。他太清楚花粥的狠辣了——当年莲花帮有个线人想反水,就是被她用Rkb1毒针折磨了三天才死,尸体最后扔去喂了野狗,连块完整的骨头都没剩下。“袈裟”落在她手里,恐怕……他不敢再想下去,只能用力眨了眨眼,把涌到眼眶的湿意逼回去,死死盯着前方漆黑的路。

车窗外的橡胶树影子飞快往后退,像一个个沉默的幽灵。杨杰瞥了眼副驾上的辛集兴,盖在他身上的警外套随着车身晃动轻轻起伏,仿佛人还活着似的。他突然想起昨天辛集兴还跟他开玩笑:“杨队,等我把花粥抓了,就申请调去户籍科,天天坐办公室喝茶,再也不跟这些亡命之徒打交道了。”当时他还笑他没骨气,现在才知道,那不过是个永远没法实现的奢望。

手机又一次在掌心震动,是总部发来的消息,问是否需要增派搜救队。杨杰盯着屏幕,指尖悬在“确认”键上,却迟迟没按下去——他怕,怕搜救队找到的,是和辛集兴一样冰冷的人。夜风从车窗缝隙钻进来,带着橡胶林的涩味,吹得他眼睛发疼,他猛地踩了踩刹车,车在路边停下,双手捂住脸,压抑的呜咽终于从指缝里漏了出来,混着夜风,散在漆黑的夜色里。

回到支队时,天已经蒙蒙亮了。东方的天际线先是泛起一抹极淡的鱼肚白,像被稀释了无数遍的牛奶,渐渐染上一层清冷的蓝,再往南的方向,还挂着最后一颗残星,亮得发虚,像快要熄灭的烛火。院子里的橡胶树叶子上凝着露水,风一吹,“滴答”落在水泥地上,溅起细小的水花,混着值班室窗口透出的昏黄灯光,把地面照得斑驳陆离。

杨杰推开车门时,左腿膝盖因为长时间紧绷,“咯吱”响了一声。他没顾上揉,径直往办公楼走——左肩的绷带早就被新渗的血浸透,硬邦邦地贴在皮肤上,像裹了层冰,每动一下,伤口就传来钻心的疼,顺着脊椎往下窜,却远不及心里的钝痛来得猛烈。警服前襟沾着辛集兴的血渍,已经干硬发黑,蹭在指尖,像结痂的伤疤。

他几乎是撞开支队长办公室的门,门轴“吱呀”一声尖叫,在寂静的楼道里格外刺耳。“支队!”他扶着门框喘了口气,胸口剧烈起伏,带着夜露的寒气和血腥味的呼吸喷在门板上,晕开一小片湿痕,“辛集兴……辛集兴牺牲了!”

他往前跨了两步,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每说一个字都要费尽力气:“昨晚花粥约我们去‘金孔雀’,袈裟失联了,老辛他……他被花粥的人杀了,尸体扔在郊外野狗场,是阿旺发现的。”他说着,抬手抹了把脸,才发现手心全是冷汗和铁屑,蹭得脸颊发疼,眼泪混着灰,在脸上拉出两道印子。

支队长坐在办公桌后,手里捏着个搪瓷杯,杯壁上印着“为人民服务”的红字,已经磨得模糊。他听完,手指停在杯沿,没再动,只是沉默地看着杨杰——烟灰缸里的烟蒂堆得老高,最上面的一根还冒着细烟,青烟袅袅升起,绕着他满是胡茬的下巴,把他眼角的细纹都熏得模糊了。过了足足半分钟,他才轻轻敲了敲桌面,“笃、笃、笃”,节奏缓慢而沉重,像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知道了。”他终于开口,声音比平时低了八度,带着一种压不住的疲惫,“你先去医务室处理伤口——”话没说完,就被杨杰摇头打断:“不用,先安排老辛的事。”支队长叹了口气,站起身,走到杨杰面前,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手掌宽厚而温暖,透过浸透血的警服传过来,带着一种沉甸甸的力量:“辛集兴的后事,按最高规格的烈士标准办,我亲自去对接民政和烈士陵园。”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杨杰通红的眼睛,语气愈发坚定:“袈裟的事,我现在就给云南边防总队和缅甸掸邦警方发协查函,联合搜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绝不能让他白白失联。”

杨杰猛地抬手敬礼,指尖却控制不住地颤抖——举到半空才发现,自己刚才下车时慌得忘了戴警帽,光秃秃的头顶迎着从窗口透进来的晨光,竟有些发懵。他赶紧放下手,喉结滚了滚,想说“谢谢支队”,却只发出一声模糊的呜咽。

走出办公室时,走廊里已经站满了人。都是支队的警员,有的刚从值班室出来,手里还攥着没喝完的速溶咖啡;有的穿着便服,显然是刚被电话叫回来,眼里还带着惺忪的睡意,可当看到杨杰身上的血渍和他发红的眼睛时,所有的困意都瞬间消失了。

靠在墙边的老周是和辛集兴一起入队的,此刻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指尖死死掐着掌心,眉头拧成死结,盯着地面的瓷砖缝,连眼皮都没抬——昨天他还和辛集兴在食堂抢最后一块红烧肉,辛集兴笑着说“老周你都快两百斤了,让给我,我要喂悦悦”;年轻的女警小李低着头,手里捏着个笔记本,那是辛集兴上次帮她改的审讯提纲,上面还留着他潦草的批注,眼泪滴在纸页上,晕开了墨迹。

丁家旺蹲在走廊最里面的角落,背靠着冰冷的墙壁,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两盒菠萝饭。餐盒早就凉透了,塑料边缘沾着的糖水干了,粘在指尖,像层硬壳。“傣家风味”四个红字被眼泪晕得模糊,只剩下“傣”字的半边还能辨认。他把脸埋在膝盖里,肩膀一抽一抽的,发出压抑的“呜呜”声,却死死咬着嘴唇,没敢哭出声——他怕辛悦听见,怕那个还在医院等着哥哥带芒果糯米饭的姑娘,知道她的哥哥再也回不来了。

杨杰走过时,踢到了丁家旺脚边的橘子糖——是昨天辛集兴塞给他的,说“给悦悦带的,她爱吃橘子味”,糖纸散落在地上,透明的塑料上印着小小的橘子图案,在晨光下泛着微弱的光,像一颗没来得及说出口的牵挂。他弯腰捡起来,指尖碰到糖纸的瞬间,终于忍不住,背过身去,用袖口捂住了脸。

走廊里静得可怕,只有窗外的露水“滴答”声,和丁家旺压抑的啜泣声,混在一起,像一首无声的挽歌。晨光慢慢爬进走廊,照在每个人的脸上,却暖不了那颗因为失去战友而冰冷的心。

而我,此刻正背靠着冰冷的水泥墙,蜷缩在地下室的铁笼里。后背贴墙的地方黏腻腻的,是墙缝渗出的潮气混着身上的汗,凉得像贴了块湿抹布,连警服的布料都被浸得发沉,贴在皮肤上又冷又硬。

那铁笼比我想象的更坚固——栏杆是实心的圆铁,每根都有成年人的胳膊粗,表面裹着一层暗红的铁锈,用指尖一刮,就有细碎的铁屑簌簌往下掉,沾在手上又痒又涩。栏杆的焊接口处积着灰黑的霉斑,像一层薄薄的绒毛,凑近了闻,能闻到一股腐木般的腥气。铁笼门是厚重的铁板,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锁,锁芯里堵着泥垢,每次送饭的人开门时,都会发出“吱呀——哐当”的刺耳声响,震得人耳膜发疼。

脚下的水泥地坑坑洼洼,常年渗水的地方积着浅浅的水洼,倒映着头顶灯泡的昏光,像一块破碎的镜子。鞋底踩上去黏糊糊的,能感觉到泥垢嵌进鞋底的纹路里,每动一下,都能听到“咕叽”的轻响。墙角的缝隙里还堆着些不知名的碎屑,像是老鼠啃剩的骨头,偶尔能瞥见灰影一闪,伴随着“吱吱”的叫声,飞快地钻进墙洞,吓得我下意识绷紧了身体。

空气里的味道复杂得让人作呕——浓重的霉味是主调,像老仓库里堆了十年的旧棉絮,钻进鼻子里就呛得人想咳嗽;还混着铁锈的腥气,大概是铁笼和铁链锈烂的味道;更远处偶尔飘来一股若有若无的腥臭味,混着野狗的狂吠,让我瞬间想起花粥说的“野狗场”——那叫声又凶又哑,时而短促地狂吠,时而发出低沉的呜咽,像是饿极了在撕咬什么,每一声都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提醒着辛集兴可能遭遇的下场。

手腕上的麻绳早就被换成了拇指粗的铁链。铁链是冷的,贴在皮肤上像冰,一端用铁环锁在铁笼栏杆上,另一端扣着个厚重的铁镣,勒得手腕生疼。之前被木刺扎破的伤口已经化脓,淡黄色的脓水顺着手腕往下淌,沾在铁链上,干了之后结成硬邦邦的痂,一动就扯得伤口裂开,钻心的疼混着钻骨的痒,像有无数只小虫子在皮肤底下爬,可我连挠一下都做不到——铁链的长度只够我勉强坐下或站起来,连抬手摸脸都费劲。

花粥再也没露过面,只有一个穿黑t恤的男人每天来送两次东西。他的t恤洗得发白,领口磨出了毛边,左胸位置还有一块褐色的污渍,像是干涸的血。每次他都拎着个破旧的塑料桶,里面装着两块干硬的全麦面包和一瓶凉水。那面包硬得像石头,表面裂着密密麻麻的纹路,咬一口能硌得牙床发疼,咽下去的时候刮得喉咙生疼;水是凉的,装在塑料瓶里,瓶身布满划痕,喝起来带着股淡淡的铁锈味,像是从生锈的水管里接的。

我试着跟他说话,每次他放下东西要走时,我都会沙哑地问:“花粥在哪?你们要把我带去哪里?”可他从来没回应过,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像我只是铁笼里的一件废品。只有一次,他弯腰放面包时,领口往下滑了点,我瞥见他脖子上挂着个小小的莲花吊坠——是黄铜做的,边缘磨得发亮,花瓣缺了一角,和山九耳朵上戴的那个一模一样。那一刻我才明白,他也是莲花帮的人,是花粥的死忠。

地下室里没有窗户,分不清白天黑夜,只有头顶一盏昏黄的灯泡勉强照明。灯泡用了很多年,玻璃罩上积着厚厚的灰尘,光线暗得像蒙上了一层黑布,只能照出铁笼周围一米左右的地方,再远就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它还时不时会闪烁,“滋滋”地响着,像随时会熄灭,每次闪烁时,墙上的影子就会扭曲变形,像张牙舞爪的怪物。

我只能靠送饭的次数来判断时间——每天两次,大概已经过了三天,也可能是四天。时间在这里变得格外漫长,像凝固的水泥,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煎熬。饿了就啃两口硬面包,渴了就喝两口凉水,剩下的时间就蜷缩在铁笼里,盯着头顶的灯泡发呆,或者摸着警服内袋里张队长的警牌——那是我唯一的念想,冰冷的金属贴着胸口,像在给我传递力量,提醒我不能放弃,一定要活着出去,为辛集兴报仇。

黑暗里,野狗的叫声又响了起来,这次更近了,像是就在地下室的门外。我攥紧了警牌,指甲深深嵌进掌心,哪怕疼得钻心,也不敢放松——我知道,只要我还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还有希望,就一定能等到黎明。

我将后背重重抵在铁笼的栏杆上,冰凉的铁锈透过磨破的警服后襟渗进来,像无数根细针扎着皮肤。肩膀因为长时间蜷缩而僵硬发酸,稍微一动就牵扯得手腕的伤口发疼——铁链勒出的红痕已经结痂,又被反复摩擦得裂开,淡红色的血水顺着小臂往下淌,滴在满是泥垢的水泥地上,晕开一小片浅湿的印子。

闭着眼,辛集兴最后睁着的眼睛就像刻在视网膜上,挥之不去。那天在“金孔雀”308包厢的暗红色灯光里,他的左腿以诡异的角度歪着,膝盖处的血把警裤浸成深褐,胳膊被麻绳勒得青筋暴起,却还在拼尽全力嘶吼:“花粥!有本事冲我来!别碰他!”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却带着一股不管不顾的狠劲。哪怕后来被花粥踩住膝盖,疼得脸色惨白,他也没哼一声,只是死死瞪着那个女人,直到被弯刀刺中小腹,还在喘着气说:“‘远星号’的证据……早就交上去了……你们跑不了……”

我猛地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的旧伤里——那是上次和张队长一起抓毒贩时留下的疤,此刻被掐得重新渗出血珠,尖锐的痛感像电流一样窜过神经,让我瞬间清醒。不能睡,不能绝望,辛集兴的仇还没报,杨杰他们肯定正拿着我的定位四处找,我必须活着出去,必须亲手把花粥押到审判席上,让她为那些被莲花帮害死的人偿命。

摸索着伸向警服内袋,指尖终于碰到一块冰凉的金属——是张队长的警牌!那天被花粥的人按在地上搜身时,他们翻遍了我的口袋、腰带,却没注意到警服左胸内侧有个缝死的小夹层,我早在出发前就把这枚警牌塞了进去。

我小心翼翼地把警牌掏出来,借着头顶昏黄的灯光打量——黄铜材质的牌面被磨得发亮,边缘有些许磕碰的痕迹,上面“张建军”三个阳文刻字清晰有力,警号“0”的数字笔画里还嵌着点经年的汗渍。我把警牌紧紧贴在胸口,冰凉的金属很快被体温焐热,贴着心脏的位置,能感受到它随着心跳微微震动。恍惚间,好像又听见张队长粗哑的声音:“小袈裟,别怕,有我在,毒贩不敢动你一根手指头。”又好像看见辛集兴拍着我的肩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下次出任务还跟你一组,你负责盯梢,我负责动手,绝对万无一失!”这些声音像一束刺破黑暗的光,把地下室的霉味和铁锈味都驱散了些,让我不至于被绝望彻底吞噬。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头顶的灯泡突然开始“滋滋”闪烁,光线忽明忽暗,映得铁笼的影子在墙上扭曲变形,像张牙舞爪的怪物。就在这时,地下室的铁门突然发出“吱呀——”的刺耳声响,像是生锈的合页被强行掰开,指甲刮过铁皮的声音钻进耳朵,让我瞬间绷紧了身体,下意识地往铁笼深处缩了缩。

刺眼的白光从门缝里涌进来,像一把锋利的刀劈开黑暗,我猛地眯起眼,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在地下室待了太久,眼睛早就适应了昏黑,这突如其来的光亮让视网膜像被灼烧般刺痛。我用胳膊挡住脸,透过指缝看见一个纤细的身影站在门口,逆着光,看不清表情,只能隐约看到她身上穿的深色风衣,在风里微微晃动。

脚步声“嗒嗒”地响着,越来越近,每一步都像踩在我的心跳上。等我慢慢适应了光线,才看清来人是花粥。她不再穿那天的黑色吊带裙,而是换了一件藏青色的防水风衣,领口立着,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涂着正红口红的嘴唇。风衣的料子很挺括,在灯光下泛着冷硬的光,领口别着那枚金莲花吊坠,吊坠上的碎钻反射出细碎的光,晃得人眼晕。她的头发梳成了低马尾,不像上次那样蓬松卷曲,显得格外利落,也格外冰冷。

她走到铁笼前,停下脚步,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像在打量一只被困住的老鼠,没有丝毫温度。地下室的空气瞬间凝固了,只有远处野狗的低吠偶尔传来,衬得这里格外安静,安静得能听见我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咚——”,沉重而急促。

“知道吗?”她终于开口,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冷漠,像冰面下的水流,“杨杰给辛集兴办了烈士仪式,就在昨天。”她顿了顿,看着我骤然收缩的瞳孔,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弧度,“葬在公安烈士陵园,碑上刻着‘革命烈士辛集兴’,还放了花圈,挺热闹的。”

“轰”的一声,我的大脑像被重锤砸中,心脏猛地沉下去,沉到了冰冷的谷底。烈士仪式?烈士陵园?也就是说,杨杰他们找到了辛集兴的尸体,那个被花粥下令“扔去喂狗”的战友,最终还是被好好安葬了……眼泪瞬间涌满了眼眶,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铁链上,发出“嗒”的轻响。我赶紧低下头,用手背狠狠抹掉眼泪——不能让她看到我的脆弱,绝不能让她得意。

我抬起头,死死盯着她的眼睛,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却每个字都咬得格外用力:“你以为这样就能打垮我们?雷清荷已经落网了,她招出了莲花帮所有的接头点,你们的毒网已经破了!剩下的余孽跑不了,你也一样!等我出去,一定会把你送上审判台,给辛集兴报仇,给张队长报仇,给所有被你们害死的无辜人报仇!”我说着,猛地抓住铁笼的栏杆,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伤口裂开的血水沾在锈迹斑斑的铁条上,红得刺眼。

花粥突然笑了,笑声不像女人该有的柔软,反而像碎玻璃在水泥地上滚动,又尖又冷,在空旷的地下室里回荡,激起一阵阵回音。“出去?”她挑眉看着我,眼神里满是嘲讽,“你以为你还有机会出去?雷总已经安排好了,明天一早就把你转移到缅甸勐拉,那边有专门的‘审讯室’,有的是办法让你开口——‘远星号’的航线图、你们总部的加密频率、还有你发展的那些线人,这些可都是能换大钱的宝贝。”

她往前凑了凑,一只手抓住铁笼的栏杆,指甲涂着和口红同色的红漆,划过锈迹斑斑的铁条,留下一道浅浅的红痕。“你最好识相点,到了那边主动交代,还能少受点罪。”她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毒蛇吐信般,带着刺骨的寒意,“要是敢嘴硬,我保证,你会比辛集兴死得更惨。”

说完,她松开手,转身就走,风衣的下摆扫过地面的水洼,溅起细小的泥点。地下室的铁门“哐当”一声被重重关上,锁芯转动的“咔嗒”声格外清晰,瞬间把所有的光亮都隔绝在外,黑暗像潮水一样再次将我淹没。

我瘫坐在地上,后背靠着冰冷的铁笼,大口喘着气。花粥的话像一把刀,扎在我的心上,可我却没有丝毫害怕——反而更坚定了活下去的决心。我摸了摸胸口的警牌,上面的温度还在,张队长和辛集兴的声音仿佛又在耳边响起。我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任凭血水顺着指缝往下淌:“等着我,我一定会活着出去,一定会让你们血债血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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