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拒我?”康达往前迈了一步,肥硕的身体堵在实木门门口,像一堵密不透风的肉墙,西装的纽扣因为他的动作崩得更紧,第三颗纽扣的线头已经快要断开。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里面全是凶狠的光:“你真以为雷清荷信你?他不过是看你会管账、能讨他欢心,才留着你!等你把暗账里的秘密全抖出来,或者哪天他腻了,照样把你拖去橡胶林喂野狗——去年那个伺候他三年的秘书,不就是这么没的?”
这话像冰锥一样扎进林晓梅心里,她浑身一颤,后背瞬间冒起冷汗。可求生的本能让她没退缩,她侧身想往门缝里钻,手腕却被康达再次抓住——这次他用了十足的力气,手指深深掐进她的肉里,像要把骨头捏碎似的,疼得林晓梅眼泪差点掉下来。“康达你混蛋!雷总会扒你的皮!”她挣扎着嘶吼,声音因为愤怒和恐惧变得尖锐,指甲死死抠着康达的手背,却只抠下一点皮屑。
“扒我的皮?”康达突然狞笑起来,笑声像破锣在响,他猛地拽住林晓梅的长发——发根被扯得生疼,头皮像要被撕裂一样,林晓梅的头被迫往后仰,脖子上的青筋都绷了起来。他用力一甩,将她狠狠往身后的真皮沙发上摔去——“嘭”的一声巨响,林晓梅的后背结结实实地撞在沙发扶手上,疼得她眼前发黑,喉咙里挤出一声闷哼,胃里的酸水都快涌上来了。
真丝衬衫的领口被扯破了一道大口子,露出锁骨上那道淡粉色的疤痕——那是去年雷清荷的仇家找上门时,为了保护账本,她被人用水果刀划的,当时流了好多血,雷清荷还假惺惺地给她涂了半个月的药膏。可此刻,这道“勋章”只让康达的眼神更浑浊,他扑上来压在她身上,肥硕的体重几乎要把她的肋骨压断,嘴里的雪茄味混着威士忌的酒气喷在她脸上,呛得她直犯恶心,忍不住偏过头去。
“等我把你办了,就说你私吞了50万军火款,畏罪想跑。”康达凑在她耳边,声音里满是算计的狠劲,“到时候雷总不仅不会怪我,还得谢我帮他清理门户!”
林晓梅的怒火压过了恐惧,她猛地抬起手,指甲狠狠抓在康达的左脸上——从眼角到下颌,三道血痕瞬间冒了出来,血珠像小虫子一样渗出来,沾在她的指尖,红得刺眼,像涂了劣质的红指甲油,蹭在康达油腻的脸上,显得格外狰狞。“你敢抓我?”康达疼得“嘶”了一声,眼神瞬间变得暴怒,他反手一巴掌扇在林晓梅的右脸上——“啪”的一声脆响,响彻整个客厅。
林晓梅的嘴角立刻渗出血珠,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沙发的豹纹垫子上,像一朵小小的血花。右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火辣辣的疼,连牙齿都有些发麻。她模糊的视线里,看见茶几上的拉菲瓶倒了,深宝石红色的酒液顺着桌角往下淌,像一条暗红色的小蛇,落在结了球的羊绒地毯上,迅速晕开一大片,像滩凝固的血,把地毯上的豹纹都染成了黑红色。
她的力气越来越小,挣扎的动作渐渐弱了下去,四肢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康达的呼吸越来越粗重,喷在她的颈窝里,带着令人作呕的气味。最后一丝力气耗尽时,她听见他在耳边咬牙切齿地说:“早知道你这么烈,我就该早点动手——你早该是我的人。”
午后的阳光斜斜地从窗帘缝里挤进来,像一把金色的刀子,切过客厅的混沌。光线落在沙发的褶皱里,在满是酒渍的羊绒地毯上投下长长的光斑,灰尘在光里翻滚,像被惊扰的飞虫。
林晓梅蜷缩在冰凉的大理石地板上,身上裹着康达那件宽大的黑色西装——西装肩宽能罩住她两个肩膀,衣摆垂到大腿中部,显得她本就纤细的骨架愈发单薄。她的肩背绷得很紧,能看出肩胛骨的轮廓在布料下微微起伏;腰线因为蜷缩而收得更细,即便刚经历过暴力,依旧能看出常年保持的匀称曲线;双腿并拢时,膝盖处的皮肤泛着淡淡的红,是刚才挣扎时蹭到的。西装上的气味像张密不透风的网——浓烈的雪茄焦香、酸腐的汗味,还有未散尽的威士忌甜腻酒香,混在一起钻进鼻腔,让她胃里翻江倒海,忍不住弓起身子干呕了一下,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她的指尖还在不受控制地发抖,指甲缝里嵌着的血渍已经干涸成深褐色,蹭在西装的黑色布料上,像几道不起眼的污渍。右手下意识地攥成拳头,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血腥味在嘴里散开——刚才咬下唇太用力,把唇瓣咬破了。她垂着眼,长长的睫毛遮住眼底的恨意,心里却在飞速盘算:必须立刻去找雷清荷,把康达的所作所为原原本本说出来。这个胖子心狠手辣,今天能对她施暴,明天就敢杀她灭口,留着他,自己迟早会死无全尸。
康达半躺在真皮沙发上,左腿搭在右腿上,肚腩把西装的纽扣崩得快要裂开。他夹着一支古巴雪茄,烟雾从鼻孔里慢悠悠地冒出来,在阳光里凝成白色的烟圈,缓缓飘向天花板。他的右手无意识地摩挲着林晓梅散落在沙发上的长发,金戒指在发丝间蹭来蹭去,像在把玩一件没有生命的玩具:“以后乖乖听话,别再耍小聪明。有我在,集团里没人敢动你一根手指头,比你跟着雷清荷那老东西安稳多了。”
林晓梅没应声,只是慢慢松开拳头,借着调整西装领口的动作,悄悄抬起头,目光飞快扫过门口——墙上挂着的猎枪就在离门两步远的地方,枪管是哑光黑的,枪栓微微拉开,她早上进来时就注意到,这把枪里早就压满了子弹。
她深吸一口气,撑着地板慢慢站起来。因为长时间蜷缩,双腿有些发麻,站起来时踉跄了一下,手顺势扶在沙发扶手上。她的身材本就高挑,此刻裹着宽大的西装,反而有种脆弱的反差感——肩颈线条纤细,后背挺得笔直,哪怕刚受了辱,也不肯弯下腰。“我去把沙发上的外套拿过来。”她声音发哑,刻意装出顺从的样子,脚步慢慢往门口挪,右手垂在身侧,指尖已经能感受到猎枪传来的冰凉气息。
就在她的指尖快要碰到枪管时,身后突然传来康达的声音:“你去哪?”
那声音冷得像淬了冰的刀子,没有一丝温度,瞬间让林晓梅的后背爬满冷汗。她的手僵在半空,连呼吸都停滞了半秒。强迫自己转过身,脸上挤出一点僵硬的笑——嘴角的伤口因为牵动而发疼,笑容显得格外扭曲:“我回办公室把剩下的总账整理好,下午给你送过来,省得你再跑一趟总部。”
“不用了。”康达猛地站起来,肥硕的身体因为动作太急而晃了一下,肚腩上的肉跟着颤了颤。他几步走到门口,像一堵肉墙彻底堵住了去路,眼神里的欲望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冰冷的杀意——像盯着猎物的毒蛇,瞳孔里满是狠戾,“你刚才摸猎枪的时候,我在墙上的镜子里看得一清二楚。”
林晓梅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客厅墙上的镀金镜子——镜子刚好对着门口的方向,刚才她摸枪的动作,全被映在了里面。她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比大理石地板还要白,指尖的冰凉顺着手臂蔓延到全身,连牙齿都开始不受控制地打颤。
林晓梅的脸色“唰”地一下褪尽所有血色,比墙上刷的白漆还要惨白,连耳尖都泛着青灰。指尖瞬间冰凉,双腿像灌了铅似的发软,连站都站不稳。她几乎是本能地转身想往客厅深处跑,可头发却被康达狠狠攥住——他的手指像铁钳一样扣住发根,力道大得像要把整撮头发连根拔起。
“啊——!”林晓梅疼得尖叫出声,头皮像被生生撕裂,眼泪瞬间涌了出来。还没等她挣扎,康达就猛地一拽,她的额头“嘭”的一声结结实实地磕在实木门框上。钝痛像潮水般涌来,眼前瞬间发黑,金星乱冒,额角立刻肿起一个鸽子蛋大小的包,温热的血珠顺着眉毛往下淌,黏住了睫毛,糊得视线一片模糊,连眼前的光都变成了暗红色。
康达喘着粗气,眼神里没有丝毫怜悯,转身冲进客厅,从酒柜最下层抽出一把水果刀。那刀身是镜面不锈钢,打磨得能映出人脸,刀身狭长,足有二十厘米长;刀柄缠着三圈黑色尼龙防滑绳,绳结处沾着点暗红色的污渍——是上次他切水果时溅的血,早就干透了。刀刃上还留着早上切澳洲和牛时沾的油渍,在客厅的灯光下泛着腻光,却掩不住那逼人的寒光,冷得像橡胶林深夜的霜。这把刀是雷清荷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他平时舍不得用,此刻却握得死死的,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你不能死在客厅。”康达咬着牙,声音沙哑得像破锣,拽着林晓梅的头发往卫生间拖。她的膝盖磕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咚、咚”的闷响,疼得她浑身抽搐,却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头皮的剧痛已经让她快失去意识。“血渗进地毯不好洗,死在卫生间,冲干净就没人发现。”
卫生间的门被“哐当”一声踹开,一股消毒水混着霉味的气息扑面而来。米白色的大理石瓷砖刚拖过,还带着潮气,林晓梅的后背被按在瓷砖上,那冰凉像针一样扎进皮肤,冷得她牙齿不受控制地打颤,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墙上挂着一面半米宽的镜子,镀金边框已经氧化发黑,镜面蒙着层薄雾,却清晰地映出眼前的惨状:
她的头发像鸟窝一样凌乱,几缕沾着血的发丝贴在脸颊上;真丝衬衫的领口破得不成样子,露出的锁骨上沾着灰尘;额角的血还在淌,顺着脸颊流到下巴,滴在瓷砖上。而康达站在她身后,左手死死按着她的肩膀,右手里的水果刀举在半空,左脸上的三道血痕还渗着血丝,眼神像疯了的野兽,嘴角挂着狰狞的狞笑。
林晓梅想喊,想求救,可嘴刚张开,就被康达的左手死死捂住。他的掌心满是汗味、雪茄的焦味,还有一丝淡淡的机油味(早上搬东西时蹭的),混在一起呛得她喉咙发紧,想咳嗽却咳不出来,只能发出“呜呜”的闷响。她的右手拼命抓着康达的手腕,指甲深深抠进他的肉里,却只换来他更用力的按压——指节几乎要嵌进她的脸颊,疼得她眼泪汹涌而出。
突然,冰凉的刀刃贴在了她的喉咙上。林晓梅的身体瞬间僵住,连呼吸都停了。紧接着,康达猛地发力,刀刃狠狠划进皮肉——先是尖锐的刺痛,然后是金属切开软组织的滞涩感,像切一块浸了水的软布。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刀刃划过气管的触感,滚烫的鲜血顺着脖子往下淌,滴在冰凉的瓷砖上,发出“嘀嗒、嘀嗒”的声响,节奏越来越快,像坏掉的水龙头在不停滴水,很快就在瓷砖上积成一小滩暗红的水洼。
意识渐渐模糊,疼痛慢慢褪去,只剩下彻骨的寒冷。林晓梅的视线落在镜子上,最后一眼看见的,是自己瞪得滚圆的眼睛——瞳孔里映着满脸是血的自己,映着康达举刀的背影,还有那把沾着她鲜血的水果刀。那眼神里没有恨,只有彻底的绝望——她到死都没等来雷清荷的救援,没护住藏在内衣夹层的U盘,更没等到自己逃离这狼窝的那一天。
傍晚的夕阳像块烧红的铁,沉在橡胶林的尽头,把天空染成一片诡异的橘红。余晖透过别墅的百叶窗,在地上投下长短不一的光影,像一道道歪斜的刀痕。辛集兴拎着一叠“仓库入库单”站在雕花铁门前,指尖刻意捏着纸页的边缘,让文件看起来有些松散——这是为了等会儿“慌乱”时能散得更自然。
他抬起手,先是轻轻敲了三下门,力度轻得像怕惊扰了里面的人;见没人应,又加重力道敲了五下,声音里带着恰到好处的“疑惑”:“康哥?林姐?我送入库单过来了。”
门内依旧没动静。辛集兴皱起眉,装作“担忧”的样子,往后退了半步,然后用肩膀狠狠撞向门板——“嘭”的一声闷响,木门轴发出“吱呀”的呻吟,门板撞在墙上又弹回来,带起一阵夹杂着雪茄味和血腥味的风。他顺势踉跄着冲进客厅,手里的文件“哗啦”一声散落在地,纸张飘得到处都是,有几张还落在了茶几上的空酒杯旁。
“嘶——”辛集兴倒抽一口冷气,眼神“骤变”——从疑惑变成惊恐,瞳孔微微放大,嘴唇不受控制地哆嗦起来。他的目光死死盯着卫生间门口的血渍:暗红色的血顺着米白色瓷砖缝往外渗,像一条条细小的血蛇,在满是酒渍的羊绒地毯上积成一小滩,已经半干,颜色深得像凝固的油漆,边缘还沾着几根凌乱的长发。
“康哥!林姐!”他发出一声“短促而尖锐”的惊叫,声音发颤,带着刻意装出来的哭腔,右手猛地捂住嘴,像是怕自己吐出来。左手去掏口袋里的手机时,指尖“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没摸到手机壳,好不容易掏出来,又差点掉在地上——他甚至故意让手机在掌心滑了一下,磕在大理石茶几上,发出“咚”的轻响。“快来人啊!出事了!康哥和林姐可能出事了!”
院门口的两个保镖听见惊叫,像被针扎了似的冲进来。穿黑西装的瘦高个保镖刚跨进客厅,目光就扫到了地上的血渍,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比墙上的白漆还白,手里的冲锋枪都差点没拿稳;矮胖的保镖则猛地后退一步,撞在门框上,发出“嘭”的声响,嘴里喃喃道:“血……好多血……”瘦高个反应过来,立刻掏出对讲机,手指抖得按了三次才按对按钮,声音里满是慌乱:“总部!总部!康哥别墅出事了!有血!请求支援!”
辛集兴握着手机,“颤抖”着拨通了雷清荷的电话。电话接通的瞬间,他的声音立刻带上哭腔,像个吓坏的小孩:“雷总……不好了……您快来康哥别墅!这里……这里全是血!康哥和林姐不见了……我喊了半天都没人应……”他刻意顿了顿,喘着粗气,让声音听起来更真实,“血好像是从卫生间流出来的,您快来吧!”
挂了电话,辛集兴蹲在地上,假装“慌乱地收拾文件”,眼角的余光却偷偷扫过客厅——确认没有露出任何破绽:水果刀还在酒柜旁的地上,刀柄朝外,他早上“处理”时特意在上面蹭了蹭康达的指纹,确保纹路清晰;卫生间垃圾桶里的古巴雪茄蒂是他中午“借送水”时故意留下的,烟蒂上的齿痕和康达平时“咬得很深”的习惯一模一样;沙发上那片真丝衬衫碎片,是他趁康达不注意时从林晓梅身上扯下来的,上面还沾着两根康达的黑发——这些“证据”都安然躺在原地,等着被发现。
不过二十分钟,雷清荷的车队就到了。黑色越野车停在别墅门口,保镖们先跳下车,围成一个圈,警惕地扫视着四周。雷清荷拄着龙头拐杖从副驾驶座下来,他穿着件黑色唐装,袖口绣着金线,拐杖头是纯金打造的龙头,鳞纹雕刻得栩栩如生,在夕阳下闪着冷光。他的脸绷得紧紧的,像块寒冰,眼神里的威严压得所有人都不敢抬头。
“让开。”雷清荷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拐杖拄在青石板上,发出“笃笃”的声响,每一步都走得极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别墅里的手下早已围满了客厅,个个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雷清荷径直走向卫生间,推开虚掩的门——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混着消毒水的味道,呛得他皱了皱眉。卫生间里的景象让他瞳孔猛地收缩:林晓梅躺在浴缸里,身上的真丝衬衫被血浸透,紧紧贴在身上,露出的锁骨处沾着血污;浴缸里的水被染成了暗红色,像一缸稀释的血,喉咙上的伤口还在缓缓渗血,血珠滴在水面上,泛起细小的涟漪。她的眼睛圆睁着,眼神空洞,像死不瞑目,嘴角还挂着一丝凝固的血沫。
“呵——”雷清荷的呼吸猛地一滞,龙头拐杖狠狠砸在瓷砖上,“笃!笃!笃!”纯金杖头砸得瓷砖缝里的血渍都在颤,震得人耳朵发疼。他的脸瞬间沉得像墨,比夜色还要黑,眼底的暴怒像即将喷发的火山,声音里带着咬牙切齿的狠劲:“查!给我仔仔细细地查!一寸地方都别放过!查不出是谁干的,你们所有人都去橡胶林喂野狗!”
“是!”保镖们齐声应道,立刻分散开来,戴着手套开始搜查。瘦高个保镖蹲在酒柜旁,发现了那把沾血的水果刀,用镊子小心翼翼地夹起来,对着光线看了看:“雷总!刀上有指纹!”另一个戴眼镜的保镖翻了翻卫生间的垃圾桶,掏出半截古巴雪茄蒂:“这里有雪茄蒂,看起来是康哥常抽的牌子!”还有个保镖在沙发上发现了那片真丝衬衫碎片,用证物袋装起来:“碎片上有头发!可以做dNA比对!”
技术人员很快赶到,现场提取了指纹、雪茄蒂和头发。半小时后,技术人员走到雷清荷面前,低着头汇报:“雷总,刀上的指纹是康哥的;雪茄蒂上的dNA和康哥一致,齿痕也符合他的习惯;衬衫碎片上的头发也是康哥的。”
“把他给我带过来!”雷清荷的怒吼声震得客厅的吊灯都在晃。
两个保镖立刻架着康达从卧室里拖出来——他浑身发抖,头发凌乱,脸上还沾着未干的血渍,裤腿湿了一大片,显然是吓尿了。被按在地上时,他的膝盖“咚”地砸在瓷砖上,发出闷响,却顾不上疼,只是拼命磕头,额头撞得地面“砰砰”响:“爹!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是林晓梅勾引我,我一时冲动才……才失手伤了她!我没想杀她啊!”
他的声音嘶哑,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糊满了脸,左脸上的三道血痕还在渗血,看起来狼狈又可怜。可雷清荷只是冷冷地看着他,眼神里没有丝毫怜悯——证据确凿,容不得他狡辩。
“呸!谁信你这鬼话!”站在最前排的瘦高个保镖忍不住嗤笑一声,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寂静的客厅。他的话像一根火柴,点燃了周围人的窃窃私语——
“上个月在‘夜来香’赌场,康哥喝醉了拍着桌子喊‘林晓梅那娘们早晚得跪我面前’,我可是亲眼看见的!”
“何止啊,他前阵子还让我查林姐的银行流水,说要抓她的把柄,我没敢答应。”
“还有上次缅甸那批m16的货款,少了十万,明眼人都知道是他私吞了,也就雷总没戳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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