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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场投名状的迷局(第2页)

辛集兴借着下沉的惯性往左侧滚。肩膀先着地,海绵垫的糙面蹭得皮肤发疼,他却像没察觉,滚到“疯狗”身侧时,右手突然发力——不是往外掰,是往自己怀里带,同时左手死死按住对方的手腕往反方向拧。

“咯吱——”

先是筋腱被扯断的涩响,像湿抹布被生生撕开。紧接着,“咔嚓!”一声脆响,又闷又硬,像有人拿斧头劈断了冻硬的树枝。

“疯狗”的吼声突然卡住了,像被什么东西堵在了喉咙里。他的右胳膊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往外撇,肘关节处的皮肤鼓起来个包,白森森的骨头尖顶得皮肉发亮,血顺着指尖往下滴,砸在钢板上“嗒、嗒”响,比雨点声更清楚。

观众席的哄笑像被掐断的电线,戛然而止。刚才还飞着唾沫星子的赌徒们突然僵住,有人举着酒瓶的手悬在半空,有人张着嘴没来得及骂出的话卡在喉咙里,只剩下一片“嘶嘶”的倒抽冷气声,混着雨点砸铁皮的“噼啪”声,像群被捏住脖子的青蛙。

“疯狗”的惨叫这才炸开。不是痛呼,是破锣似的嘶吼,从喉咙深处滚出来,带着股血腥味,撞在仓库的铁皮顶上进溅开来。第一声尖得能刺破耳膜,把碘钨灯震得“嗡嗡”晃;第二声就哑了,像被砂纸磨过的铁皮,混着骨头碴摩擦的“咯吱”声;最后那点气音拖着尾,像头被按在砧板上的猪,血沫子顺着嘴角往下淌,在下巴上挂成串,滴在海绵垫上“嗒嗒”响,比雨点还密。

他的右胳膊彻底耷拉下来,肘关节处拱起个诡异的包,皮肤被撑得发亮,像块要裂开的白蜡。骨头碴刺破的地方,露出点带着血丝的惨白,血顺着指尖往下淌,不是流,是涌,刚落在垫上就洇开,红得发黑,像朵被踩烂的罂粟,瓣子往四周蜷。

辛集兴没给“疯狗”哼第二声的机会。他起身时腰腹猛地一拧,像条绷紧的钢索突然回弹,右膝带着全身的力道往上顶——不是直挺挺的撞,是泰拳里最阴狠的“提膝”,膝盖骨精准地磕在“疯狗”的下巴上。“嘭”的一声闷响,“疯狗”的下颌骨像被重锤砸过,往右侧歪了半寸,头猛地往后仰,颈椎发出“咯吱——”的响,不是连续的声,是顿一下、再错半分的涩响,像生锈的合页被生生拽开,后脑勺差点贴到后背上。

没等“疯狗”的身体晃稳,辛集兴的左肘已经到了。不是直来直去的硬砸,是从腰到肩拧出个圆弧,手肘带着旋转的劲,像把淬了冰的斧头,“呼”地劈向“疯狗”的胸口——跆拳道里的“旋风肘”,看着花哨,实则藏着寸劲,肘尖刚好落在心脏左侧半寸的地方。

“噗”的一声闷响里裹着骨头错位的脆响。“疯狗”的胸口猛地往下陷了块,像被重锤砸过的面团,他的眼睛突然瞪得滚圆,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气音,像漏了气的风箱。

然后他就倒了。不是软塌塌地瘫,是直挺挺地往后摔,后背砸在钢板上发出“咚”的巨响,震得整个拳台都在颤,海绵垫下的焊疤硌得他后背皮肉抽搐。四肢像断了线的木偶,胳膊腿往不同的方向撇,右手还在无意识地抽搐,手指蜷了又伸,抓不住任何东西。

“疯狗”张着嘴,却发不出声。嘴角的血沫子越涌越多,混着两颗带血的碎牙涌出来,顺着下巴往脖子里钻。他的眼睛瞪得快要从眼眶里凸出来,瞳孔里还映着碘钨灯的光,像两团快灭的火星,最后那点光慢慢暗下去,只剩下片死灰。血从他身下漫开,顺着海绵垫的纹路爬,把钢板的焊点泡成暗红,像张刚绣好的血网,网住了他摊开的手脚。

碘钨灯突然“滋啦”一声爆亮,灯丝在玻璃罩里烧得发白,光像把淬了火的刀,劈在拳台上。辛集兴浑身的汗珠子被照得透亮,顺着肌肉的沟壑往下淌——从锁骨窝滑到腹肌的棱缝里,再滴落在海绵垫上,晕开一小片湿痕,像刚泼上去的油。后颈的汗珠挂在发茬上,被光映成细小的银珠,稍一动就坠下来,砸在肩头那道刀疤上,顺着疤纹往肘弯爬。

他站在拳台中央,胸口起伏得厉害,每口气吸进来都带着仓库的腥锈味,吐出去时裹着股浓得化不开的血气——是“疯狗”的血混着自己的,刚才被对方指甲刮破的右手虎口还在渗血,血珠顺着指缝往下滴,落在钢板上“嗒嗒”响,比观众的呼吸声还清晰。那道划痕不深,却红得刺眼,血沫子在指腹的老茧上结了层薄痂,看着倒像块没擦净的红土。

观众席的死寂像块浸了水的棉絮,压得人喘不过气。三秒,顶多三秒,突然炸了锅。“赢了!这小子赢了!”嘶吼声撞在铁皮顶上,把雨点的“噼啪”声都盖了过去。有人把沓皱巴巴的纸币往台上扔,十元、五十元的票子打着旋飘下来,边角卷着,沾着油渍和汗渍;硬币“叮叮当当”地砸在钢板上,滚得到处都是,有的还沾着点黑泥,是从观众的鞋底蹭下来的。这场肮脏的雨落在辛集兴脚边,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地上的“疯狗”像堆被踩烂的肉,血还在往外漫,把海绵垫浸成深褐,顺着台沿往下滴,在仓库的水泥地上积成小小的水洼。辛集兴的目光从那摊血上扫过,没作半分停留,径直越过攒动的人头——那些涨红的脸、扭曲的笑、攥紧票根的手,在他眼里都成了模糊的影子。

他的视线钉在仓库门口的阴影里。山九就靠在锈迹斑斑的铁门框上,左手插在西装裤袋里,右手夹着根烟,火光在黑暗里明明灭灭,把他眉骨的疤照得忽明忽暗。烟圈从他嘴里吐出来,混着门外的雨气,在门框边打了个旋就散了。

辛集兴的眉骨轻轻动了动。那道从眉峰划到太阳穴的旧疤,在碘钨灯的强光下泛着青白的冷光,像块嵌在皮肉里的碎玻璃。他没说话,甚至没动,可那道疤的每一寸起伏都在说——

黑色密码箱,三十万,五斤Rkb1。

该给我了。

空气里的血腥味突然变重了,混着观众的汗臭和远处江风的腥气,在拳台中央凝成股沉甸甸的东西,压得人喉头发紧。只有铁皮顶的雨声还在响,像在替这场无声的对峙敲着拍子。

后颈的剧痛来得比闪电还快。不是钝器的砸击,是带着灼烫的锐痛——像根烧红的铁钎子从后颈窝猛地扎进去,烫得皮肉“滋啦”作响,痛感顺着脊椎往上爬,瞬间窜进天灵盖。先是一阵麻痹,后颈的肌肉像被烧熔的蜡,软得提不起劲;紧接着,尖锐的疼炸开,神经末梢像被点燃的引线,顺着胳膊腿往指尖窜,指尖突然发麻,像攥住了团冰碴子。

辛集兴的眼前先白后黑。碘钨灯的强光在视网膜上烧出个亮斑,亮得像要把眼球烫穿,紧接着,那片白里涌进无数黑影,像被搅浑的墨汁,旋转着往中间缩。他想站稳,膝盖却突然卸了力,像被人从后面锯断了腿骨,“咚”地往地上跪——膝盖撞在钢板上的瞬间,震得牙床发麻,后槽牙像是要碎在嘴里。

倒下的过程被拉得很长。他看见自己的影子在海绵垫上歪歪扭扭地晃,像条被踩住尾巴的蛇;看见“疯狗”的血顺着垫缝往他手边淌,红得发黑,带着股铁锈的腥气。然后,山九的脸从上方压了下来。

山九的脸在昏光里像块发霉的肉。眉骨的疤被碘钨灯照得发亮,疤肉翻卷着,像片泡发的木耳;嘴角咧开个笑,不是笑,是嘴角往耳根扯,露出那颗缺角的金牙,在光里闪得刺眼——金牙上还沾着点暗红的渣,不知是烟渍还是别的什么。他的眼睛眯着,眼白里的血丝像爬满了虫子,死死盯着辛集兴的脸,那眼神里没有赢拳的快意,只有种猫捉老鼠的残忍。

“你以为……”山九的声音裹在雨里飘过来,像从生锈的铁皮管里挤出来的,每个字都磨得发糙,“真能带走东西?”

尾音还没落地,耳鸣的“嗡嗡”声就涌了上来。不是单纯的响,是无数根细针在耳膜上钻,把山九的话拆成碎片。辛集兴想骂,喉咙却像被堵住了,只能发出“嗬嗬”的气音,像头快死的野兽。

“雷总想见你。”山九又说。这五个字说得极轻,却带着股冰碴子的冷,顺着辛集兴的耳道往里钻,冻得他脑仁发疼。

意识开始往下沉。像掉进了冰水里,四肢越来越沉,眼皮重得掀不开。但手指还在动——是本能,是不甘心。指尖在钢板上胡乱抓着,先是摸到块黏糊糊的东西,是“疯狗”的血混着汗,滑得像鼻涕;再往旁边挪半寸,突然触到个锋利的边缘。

是块碎玻璃。啤酒瓶的碴子,边缘磨得不算尖,但足以划破皮肤。辛集兴的指腹死死摁住玻璃碴,想攥紧——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虎口的旧疤被扯得生疼,血珠从划痕里渗出来,滴在玻璃上,红得像要烧起来。可胳膊软得像煮过的面条,肌肉根本不听使唤,玻璃碴从指缝里滑出去,“叮”地撞在钢板上,声音清得像颗牙掉在地上。

最后一眼,他看见山九抬起了脚。锃亮的皮鞋底往他后颈压过来,鞋跟的铁掌闪着冷光。然后,彻底的黑涌了上来,把雨声、血腥味、山九的笑都吞了进去。

再次睁开眼时,眼皮像粘了层胶,费了好大劲才掀开条缝。最先撞进眼里的是天花板——暗金色的缠枝纹在米白底色上盘绕,纹路深得能卡进指甲,被头顶的水晶灯照得泛着层冷光,像谁把整条金链拆开,一片片贴在了顶上。

那盏水晶灯足有桌面大,上千颗切割面玻璃坠在黄铜架上,最底下的那颗足有拳头大,折射的光斜斜劈下来,在地板上投出细碎的亮斑,像撒了把碎钻。可光里浮着的不是尘埃,是雪茄烟雾凝成的雾,白中带黄,在光束里缓缓旋,像条被困住的蛇。空气里的味更复杂:最顶头是古巴雪茄的焦香,带着点橡木桶的沉;中间裹着意大利真皮沙发的蜡味,混着地板蜡的甜;最底下藏着股冷冽的古龙水,像淬了冰的雪松,把所有暖味都压得低低的——整间屋子像座沉在深海的宫殿,华丽,却透着股能溺死人的冷。

辛集兴动了动手指,手腕立刻传来钻心的疼。他被绑在张檀木椅子上,椅子扶手的雕花硌着后背,木头的纹路里还嵌着点暗红,像陈年的血渍。勒住手腕的是浸过蜡的麻绳,蜡层磨得发亮,却在贴近皮肤的地方翻着毛边,粗粝的纤维已经嵌进肉里。血从磨破的地方渗出来,顺着麻绳的缝隙往下爬,滴在椅子的木纹里,洇成细细的线,像蚯蚓在往木头深处钻。他试着挣了挣,麻绳立刻往骨头里陷,疼得他太阳穴突突跳,后颈被打中的地方又开始发木,像压着块冰。

“醒了?”

男人的声音从斜前方飘过来,不高,却带着股碾过碎石的糙。第一个字撞在真皮沙发上,弹回来的回声带着点皮革的颤;第二个字落在水晶灯的玻璃坠上,碎成几片,钻进辛集兴的耳朵里,像生锈的铁门被人用指甲慢慢刮。

辛集兴抬眼,视线过了好一会儿才聚焦。沙发陷在房间最暗的角落,像块浸了墨的绒布。上头坐着的男人穿件黑色西装,肩线挺得像块钢板,袖口露出的白衬衫熨得没有一丝褶,银质袖扣在光里闪了下,刻着极小的家族纹章。他左手搭在扶手上,腕骨处露出块百达翡丽腕表,表盘是墨色的,边缘有道指甲盖长的划痕,像被什么硬物狠狠硌过,把原本的亮面刮得发乌。

最扎眼的是他右手夹着的雪茄。烟灰积了半寸长,颤巍巍地悬着,却始终没掉,火光明明灭灭,把他的脸照得忽明忽暗。光线亮时,能看清他鼻梁上那道疤——从左眉骨往下,斜斜划过眼角,直抵鼻翼,疤肉往里陷着,像条冻硬的蛇趴在骨头上。最浅的地方只比皮肤深半分,最深的地方能看见点发白的筋膜,想来是当年子弹擦过时,连皮带肉剜掉了一小块。

是雷清荷。

辛集兴的喉结滚了滚。传闻里那个三年前还在码头扛货,三年后就用枪指着对手脑袋垄断半城走私生意的狠角色;那个把亲弟弟沉进江里,只因为对方私藏了半箱货的雷清荷。此刻他眼皮半耷着,睫毛在眼下投出片青影,看似漫不经心,可夹着雪茄的手指没动过分毫,连烟灰的弧度都没变——这种人,最擅长在平静里藏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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