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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夜场迷局(第1页)

夕阳把橡胶林染成了暖橘色,割胶口凝固的乳白色胶汁像琥珀般挂在树干上,沾着几粒被风吹来的草屑。雷清荷的笑声还在枝叶间打旋——那笑声粗哑得像生锈的铁皮摩擦,撞在胶乳凝固的树干上,又弹回来绕着垂落的气根转了两圈,才慢悠悠地散在空气里。突然,他的脚步猛地顿住,像被什么东西钉在了青石板上。

纯金龙头拐杖的底部重重砸了下去,龙鳞纹路擦过石板上那些被岁月磨出的凹痕——凹痕里还嵌着去年雨季的泥垢,被龙头一蹭,簌簌往下掉。“笃”的一声闷响炸开,沉得像敲在石棺上,顺着石板缝钻进地下,惊得石缝里藏着的潮虫飞快缩进青苔深处,连叶片上的露珠都抖了抖,“啪嗒”掉在地上。

雷清荷转过身,唐装的真丝下摆滑得像浸了油的绸缎,扫过脚边的狗尾草。那些长到齐膝的狗尾草被扫得弯了腰,草籽一颗颗粘在真丝上,颗颗饱满,带着夕阳的金辉,像谁随手撒了把碎钻。他抬手理了理领口,指尖蹭过纯金纽扣——那纽扣上刻着缠枝莲纹,被他摸得发亮,接着就咧开了嘴。

先是嘴角往上挑了挑,露出半颗泛黄的后槽牙——那牙上还沾着点羊肉的油星子,是刚才在祠堂没擦干净的。紧接着眼尾就堆起了褶子,里面藏着点没散尽的雪茄烟灰,得意劲儿还没褪干净,暧昧的光就从瞳孔里冒了出来,活像偷看到别人家墙角的猫,既兴奋又藏着坏。“光吃羊肉没意思,”他的声音比刚才软了些,带着点哄人的调子,却又不容拒绝,“难得今天高兴,带你们去个好地方。”

我心里“咯噔”一下,像被刚盛出来的羊肉汤烫了心口,猛地一缩。心跳瞬间飙了起来,“咚咚”地撞着肋骨,连呼吸都跟着滞了半拍,喉咙里像堵了团刚炖烂的羊肉,发紧发闷。下意识地攥紧了腰后的伯莱塔,枪身的红颜料早就干透了,结成了薄薄一层痂,边缘有些翘起来,硌着掌心那些常年握枪磨出的硬茧——那些茧子层层叠叠,是在侦察连练枪时磨出来的,此刻被颜料痂硌得钻心,疼得我指尖都发颤。

冷汗顺着指缝渗出来,先是一点点,很快就聚成了小水珠,顺着虎口往下淌,滴在工装裤的右侧口袋上。那口袋里装着个微型对讲机,被冷汗一浸,塑料外壳变得滑溜溜的。我不敢抬手擦,只能僵着身子,眼睛盯着雷清荷的拐杖头——那龙头的眼睛是两颗黑珠子,在夕阳下闪着冷光,像在盯着猎物。

旁边的辛集兴也动了动,肩膀像被冻住的铁块,猛地绷直,连后背的肌肉都鼓了起来,像块硬邦邦的门板。他怀里的假账本被勒得变了形,牛皮封皮原本就磨得发毛,此刻更是被他的胳膊挤得皱巴巴的,边角蹭过他洗得发白的工装——那工装是老周生前送他的,袖口都磨破了边,发出“沙沙”的轻响,像老鼠在暗处啃纸。

他的头压得很低,下巴几乎贴在账本上,可还是飞快地抬眼扫了我一下。那眼神快得像闪电,只一瞬间就收了回去,可我看得清清楚楚——他的瞳孔缩得像针尖,里面全是“计划乱了”的慌乱,还带着点急得发颤的光,眼白上甚至蹦出了几根红血丝。紧接着他就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账本的封皮,把原本就磨旧的牛皮抠出了几道新痕,生怕雷清荷察觉到半点异样。

夕阳把橡胶林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青石板上,像一道道扭曲的黑蛇。雷清荷的影子压在这些蛇影上,头大身子小,活像个张牙舞爪的恶鬼。我脑子里瞬间炸开了锅,之前和辛集兴、张队长敲定的计划在眼前飞速闪过:明天凌晨四点在老胶厂后山集结,五点跟着雷清荷进仓库,趁他验AK47的时候动手……每一个步骤都排得严丝合缝,根本没给“去个好地方”这种意外留半分空隙。

辛集兴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能听见他从鼻子里发出的“呼呼”声,像刚跑完五公里越野。他怀里的账本又往肋下勒了勒,仿佛那不是本假账本,而是能救命的浮木。我悄悄用眼角的余光瞥他,看见他的鞋尖蹭了蹭我的鞋跟——那是我们约定好的“别慌”的暗号,可他的鞋尖都在发颤,显然他自己也没稳住。

雷清荷看着我们俩僵硬的样子,嘴角的笑更浓了,眼尾的暧昧变成了戏谑。他用拐杖头轻轻敲了敲我的鞋尖,纯金的冰凉透过军靴传进来,激得我打了个寒颤。“怎么?怕了?”他嗤笑一声,声音里满是不屑,“跟我雷清荷做事,这点场面都经不住?”

我攥了攥手心,把冷汗抹在工装裤上,勉强挤出个僵硬的笑:“没有,雷总,就是……没想到您还会带我们去玩。”心里却像揣了只兔子,蹦得越来越快——这个突发状况,到底是雷清荷的临时起意,还是又一场试探?如果是试探,那“好地方”里,又藏着什么陷阱?

“雷总,这……不太合适吧?”我刻意把后背弯成了虾米,肩胛骨往里缩着,像被无形的手按了下去,连脖子都不敢伸直,活像棵被狂风压弯的橡胶树苗。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工装夹克的衣角——那布料洗得发白,边缘都磨出了细密的毛茬,线头在指尖绕来绕去,勾住了指甲缝里的泥垢,是早上在橡胶林里蹭的。

我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只盯着自己的军靴鞋尖——鞋面上沾着块黑褐色的泥渍,是刚才从祠堂出来时踩的,“我们还得赶紧熟悉明天老胶厂的路线,听说那边的土路下雨后特别滑,万一……万一出岔子,耽误了运货的事,可就麻烦了。”说话时,我的声音刻意放得发颤,带着点讨好的怯懦,指甲却悄悄掐进了掌心,疼得我保持清醒——必须稳住,不能让他看出破绽。

雷清荷喉咙里挤出一声嗤笑,像被烟呛到似的,带着点不屑的痰音,震得空气都发颤。他抬起拐杖,纯金龙头的鳞片蹭过我军靴的橡胶底,“吱”地一声轻响,冰凉的触感顺着鞋底往上窜,激得我小腿肚子都发颤,连脚趾都蜷了起来。“岔子?”他的声音沉了下来,带着点压人的气势,“有我雷清荷在,金三角这地界,谁敢让我的货出岔子?”

话音刚落,他的手掌就拍在了我肩膀上。那手掌上的硬茧蹭过我夹克的肩章——那肩章是我故意弄皱的,装出常年奔波的样子,此刻被他按得更扁,像块揉烂的纸。力道比刚才重了不止一倍,几乎要把我的肩胛骨按进肉里,疼得我倒抽一口冷气,却不敢吭声。“让你去你就去,”他的语气不容置喙,像在命令一条狗,“跟我做事,该拼的时候要拼,该玩的时候就得玩,别跟块捂不热的木头似的,没劲。”

说罢,他猛地转过身,下巴往越野车的方向扬了扬,动作干脆利落,唐装的真丝下摆扫过地面的草屑,发出“沙沙”的响。那司机正斜靠在车门上,用拇指指甲抠着食指上的倒刺,指尖沾着点黑色的油污——是刚才检查发动机时蹭的,听见动静立刻直起身子,腰弯得像把折尺。

他咧嘴笑时,露出那颗缺了角的门牙,牙豁里还卡着点绿油油的青菜叶,是中午吃的糙米饭里的,“雷总,您吩咐!”雷清荷瞥了他一眼,声音不大,却带着穿透性,压过了橡胶林里的风声:“去‘金孔雀’,让阿豹把最好的姑娘都叫出来,再备点‘好东西’——要缅甸那边刚运过来的,别拿仓库里的陈货糊弄我。”

“哎!好嘞!”司机忙不迭点头,转身钻进驾驶室时,后脑勺“咚”地撞在了车门框上,他龇牙咧嘴地揉了揉,却不敢哼一声,麻利地系上安全带。引擎发动的瞬间,排气管喷出一股淡蓝色的烟,在夕阳下散成细碎的雾,沾在旁边橡胶树的叶片上,像结了层薄薄的霜,风一吹,就化作细小的水珠,滴在地上的落叶上,发出“嗒嗒”的轻响。

我站在原地,看着越野车的轮胎碾过地上的橡胶果,发出“咔嚓”的脆响,心里像被塞进了一团乱麻。辛集兴悄悄凑到我身边,用只有我们俩能听见的声音说:“‘金孔雀’是他的销毒窝点,里面全是他的人,不好对付。”他的声音发颤,怀里的账本抱得更紧了,我能看见他手背上的青筋都绷了起来。

夕阳把雷清荷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橡胶林的落叶堆上,像个歪歪扭扭的黑疙瘩。他回头冲我们喊:“磨蹭什么?跟上!”拐杖头在青石板上敲了敲,“笃笃”的声音像催命符,容不得我们半分犹豫。我和辛集兴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这场突如其来的“安排”,到底是试探,还是真的放松了警惕?不管是什么,我们都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走。

我和辛集兴交换了个眼神,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没说出口的无奈,只能硬着头皮跟上雷清荷的脚步。青石板被夕阳晒得发烫,脚掌踩上去却像踩在泡发的棉花上,虚飘飘的没个着力处,膝盖都下意识地发颤。可心里却绷得比侦察连考核时的弓弦还紧,每一次呼吸都不敢太用力,生怕喘粗气的声音惹得雷清荷起疑,只能小口小口地吸着橡胶林里混着草屑的空气。

“金孔雀”三个字像根冰锥,突然扎进我的脑海里——辛集兴上次在仓库墙角递情报时说的话,一字一句都清晰得像刻在石板上:“那地方是雷朵集团的钱袋子,表面是夜总会,背地里洗黑钱、卖毒品,连二楼的包厢里都能做器官买卖的中介。”他当时压低了声音,手指在地上画着夜总会的布局,“门口的保镖是缅甸果敢过来的死士,手上都有人命,腰里别着仿五四手枪;走廊的墙里藏着针孔摄像头,连天花板的通风口都能录音;更要小心他们递的酒,十有八九掺了致幻剂,沾一点就浑身发软。”想到这里,我的手心又冒了层冷汗,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微型对讲机,金属外壳的冰凉让我稍微定了定神。

越野车就停在不远处,司机正探着头催我们快点,引擎还没熄火,发出“嗡嗡”的低响。坐进后座时,皮革座椅被晒得滚烫,烫得我后背的汗瞬间冒了出来,浸湿了工装夹克的内衬。车一启动,就猛地颠了一下,辛集兴怀里的假账本“咚”地撞在车门上,他慌忙按住,脸色发白——那账本里夹着我们画的老胶厂地形图,要是掉出来,一切就全完了。

土路坑坑洼洼,轮胎碾过碎石子,发出“咯吱咯吱”的响,混着小石子弹飞起来砸在底盘上的“嗒嗒”声,震得人骨头都发酥。我靠窗坐着,车窗外的夕阳正一点点往橡胶林深处沉,把整片林子都染成了暖融融的橘红色,连空气都透着股灼热的甜。路边的橡胶树上,早上割胶工划的斜口已经凝住了,乳白色的胶汁像凝固的蜂蜜,挂在树干上,沾着几只翅膀被粘住的小飞虫,它们的腿还在徒劳地蹬着,翅膀在夕阳下闪着细碎的光。风从车窗缝钻进来,带着橡胶汁的淡甜和雨后泥土的腥气,却吹不散我胸口的憋闷。

二十多分钟的颠簸像过了两个小时,越野车终于拐进了镇上的主街。刚一进街,就闻到一股熟悉的烟火气——路口的小饭馆正冒着热气,蒸笼里的包子掀开盖,白气“噗”地涌出来,裹着面香飘了半条街;老板系着油乎乎的围裙,手里的铁锅“哐当”一声颠起,葱花和鸡蛋的香味瞬间漫开来,混着廉价酱油的咸香,勾得人胃里发空。路边的红灯笼串成一串,被风一吹,红穗子就扫过斑驳的墙面,在积着灰的墙皮上留下一道淡淡的红痕,墙面上还贴着撕了一半的农药广告,纸边卷着,像翻卷的枯叶。有个老头蹲在街角卖槟榔,竹筐上盖着块蓝布,手里的烟袋锅“吧嗒吧嗒”地抽着,烟圈在夕阳里散成淡白的雾。

可这份烟火气没持续多久,就被一股诡异的光和味冲散了——街尾的“金孔雀”夜总会,像一头蹲在暗处的野兽,突然撞进了视线里。招牌是三米宽的霓虹灯牌,拼出的孔雀开屏图案忽明忽暗,蓝色的尾羽灯管接触不良,闪两下就灭半秒,粉色的孔雀身却亮得刺眼,紫色的光斑在地面上晃来晃去,照在积着雨水的洼地里,像打翻了的调色盘,红的、绿的、蓝的混在一起,脏得让人恶心。霓虹灯还发出“滋滋”的电流声,混着从夜总会里飘出来的重金属音乐,震得路边的玻璃罐都跟着发颤。

门口站着两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个子都在一米九以上,比旁边的路灯杆还高出小半头。西装紧绷在他们壮实的身上,袖口崩得紧紧的,露出半截胳膊上的过肩龙纹身——龙身是青黑色的,龙鳞用金色颜料补过,掉了好几块,露出底下的皮肤,龙的眼睛却用红颜料涂得鲜艳,像渗着血。他们站姿笔挺得像两座铁塔,双手交叉放在小腹前,眼神却像鹰隼似的,扫过每一个路过的人,连风刮起的衣角都要盯两眼。

当那两道目光落在我和辛集兴身上时,明显顿了顿。我下意识地攥了攥夹克的衣角——那里因为刚才在祠堂“挣扎”时蹭了点红颜料,此刻被他们盯得发烫。辛集兴的头压得更低了,怀里的账本往肋下又紧了紧,手指关节都泛了白。那两个保镖的眼神没有温度,像在看两件没有生命的东西,瞳孔里映着霓虹灯的光,却没半点波动,其中一个还微微抬了抬下巴,目光扫过我们的腰——显然是在查有没有藏枪,另一个则摸了摸腰间鼓起来的地方,那里明显是枪套的轮廓。

雷清荷走在最前面,拐杖头在地上敲了敲,那两个保镖立刻站直了身子,微微颔首,连眼神都收敛了几分,恭敬得像见了主子的狗。“开门。”雷清荷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其中一个保镖立刻转身拉开了夜总会的玻璃门,一股混杂着香水、酒精和烟味的气息扑面而来,呛得我差点咳嗽。

我和辛集兴跟在后面,脚刚迈过门槛,就感觉后颈被两道目光死死盯着,像有针在扎。我不敢回头,只能盯着雷清荷的脚后跟,看着他的军靴踩过门口的红地毯——那地毯脏得发黑,沾着不少酒渍和烟蒂,踩上去软乎乎的,像踩在腐烂的树叶上。心里的弦绷得更紧了:这“金孔雀”里的每一寸空气,都藏着看不见的刀,我们稍有不慎,就可能把命丢在这里。

雷清荷的军靴刚沾地,阴影里就窜出个人影——是阿豹。他留着贴头皮的寸头,发根泛着青黑,左脸那道刀疤从眉骨斜劈到嘴角,足有五公分长,颜色比周围皮肤深些,像条趴在脸上的黑虫,把右边的眉毛劈成了上下两截,上半截眉尾还缺了块。看见雷清荷,他立马把手里的烟屁股往鞋底一碾,烟蒂冒着的火星子“滋”地灭了,灰屑粘在他磨破边的皮鞋上。

他跑得急,裤腿沾着的泥点都抖了下来,腰弯得像被暴雨压垮的芦苇,几乎要贴到地面,双手交叠在小腹前,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雷总!您可算来了!”说话时他的喉结上下滚得飞快,像吞了只活泥鳅,还不忘从口袋里摸出包软中华,烟盒皱巴巴的,边角都磨白了,递过去时手还在微微发颤,“姑娘们一早就打扮好了,全在二楼VIp等着,您放心,都是刚从邻镇挑来的,干净!”

顿了顿,他又凑近半步,声音压得极低,热气喷在雷清荷的裤腿上:“‘货’也备妥了,缅甸佤邦那边直接送过来的,纯度九十往上,我试了口,劲儿足得很。”说这话时,他的眼睛像偷油的老鼠,飞快地瞟了我和辛集兴两眼——那眼神扫过我的工装夹克时顿了顿,落在辛集兴怀里的账本上又缩了回去,满是审视的警惕,仿佛在掂量我们是不是“自己人”。

雷清荷连眼皮都没抬,瞥了眼他递过来的烟,没接。阿豹识趣地把烟塞回口袋,腰弯得更低了。雷清荷迈步往里走,军靴踩在门口的红地毯上,厚厚的绒毛陷下去又弹起来,发出“沙沙”的轻响,像踩在晒干的狗尾草上。他走得极稳,每一步都透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唐装的真丝下摆随着动作轻轻摆动,扫过地毯上没扫干净的烟蒂。

一进大厅,一股混杂着廉价麝香、威士忌和汗臭的气味就猛地撞进鼻子——先是刺鼻的麝香香水味,那是门口迎宾小姐身上的,浓得发腻,像把整瓶香水都泼在了身上;接着是威士忌的酒精味,混着点变质的果盘酸气;最底下是舞池里攒动的人身上的汗味,带着股闷臭,三层气味裹在一起,呛得我忍不住皱紧眉头,下意识地用袖口捂了捂鼻子。

电子乐的重低音从天花板的音响里炸出来,“咚咚咚”的震感顺着脚底往上窜,麻得我脚趾都蜷了起来,胸腔里的心跳跟着节奏乱撞,连耳膜都在发颤。舞池中央挤得水泄不通,穿超短裙的女人踮着脚扭腰,裙摆飞起来时能看见大腿根的淤青,劣质的亮片在追光灯下闪着刺眼的光,有个女人的红色口红蹭在了搂着她的男人衣领上,像块凝固的血渍。那男人穿着花衬衫,扣子解开两颗,露出胸口的老虎纹身,手在女人的后背胡乱摩挲,指缝里还沾着点白色粉末,脸上泛着醉酒后的潮红,眼神涣散得像蒙了层雾,嘴角挂着涎水似的笑。

五颜六色的追光灯在人群里扫来扫去,蓝的光落在男人的花衬衫上,紫的光映在女人的眼影上,把他们的脸照得忽明忽暗,有的人张着嘴跟着音乐哼,却连调子都对不上,活像一群被提线的木偶,机械地重复着扭摆的动作。我注意到舞池角落的阴影里,两个穿黑西装的保镖背对着背站着,手始终按在腰后——那里是枪套的位置,眼神像鹰一样盯着舞池,连有人不小心撞在一起都要扫过去一眼。

阿豹弓着腰在前面引路,时不时回头赔笑:“雷总,这边请,VIp包厢在最里面,安静。”上楼梯时,黄铜扶手沾着层薄薄的油污,我扶上去时,黏腻的触感粘在指腹上,蹭了蹭都没掉——那是常年有人摸留下的,混合着汗渍和灰尘。楼梯转角的墙面上贴着几张褪色的美女海报,海报上的女人笑容僵硬,口红都晕开了,边角卷着,像被风吹烂的枯叶。

走廊两侧的包厢门都是暗红色的,上面钉着黄铜号码牌,有的号码牌都掉了漆。每个门后都传出不同的声音:3号包厢里是男人的哄笑声,粗哑得像破锣;5号包厢里有女人的哭声,断断续续的,被音乐盖得若有若无;7号包厢的门没关严,一条缝里漏出浓烈的烟味——是缅甸产的“卡崩”烟,辛辣味十足,还混着点奇怪的甜香,我心里一紧,知道那是毒品燃烧的味道。

最里面的VIp包厢门是深色实木的,上面雕着孔雀开屏的图案,孔雀的羽毛纹路被磨得发亮,显然经常被摸。阿豹推开门时,门轴发出“吱呀”的老响,像生锈的铰链在挣扎。包厢里的氛围和外面截然不同,喧嚣瞬间被挡在了门外,只剩下墙上音响里飘出的爵士乐——萨克斯的旋律软乎乎的,像裹了层棉花,连空气都变得慢悠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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