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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第1页)

强撑着身子,打开药箱,才发现药已经吃完。看来是天要绝我,我不再反抗,“咚”地一声倒在床上,昏死过去。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躺着,仿佛漂在海上,晃晃悠悠的,整个身子都已经不属于自己。脑子也没闲着,一直在做怪梦,梦见我妈变成了楼下那颗大槐树,张牙舞爪,牵藤攀枝,威胁我带男人回家。我吓地飞奔到街上,随便抓住一个男人,仔细一看,居然是林昏晓,正好气他嘲笑我相亲的事,便卑鄙地把他给引到我妈面前,狗腿般地献殷勤:“妈,你想怎么吃这小子?红烧还是清蒸,要不要多加点葱?”我妈大手一挥:“都不要,我要凉拌!记住,多加点醋。”我点头如捣蒜,赶紧把林昏晓给拖到口大锅边,准备推下去过水,可林昏晓抓住锅的边缘,使劲大叫我的名字:“祝莞尔,祝莞尔!”还把锅摇得咚咚作响,我下使劲一推,他便咕咚一声掉进热水中。可不知哪里还是传来咚咚声和他的叫声,我慢慢清醒过来,这才发现是林昏晓在敲我的门。救星来了!我使尽全力爬起来,只觉脚下像踩着棉花,站都站不稳,一路跌跌撞撞地来到门口,一扭门锁,便再也支持不住,往地上倒去,正当要把初吻献给大地时,一双手将我稳稳抱住。终于安全了,我神经一松,晕了过去。再次睁眼,发觉额头凉凉的,特别舒服,正要伸手去摸,却被人拦住:“别拿下,那是冰袋。”我眨眨眼,发现林昏晓正坐在床边。见我醒来,他将我扶起,靠在床上,去厨房盛了碗粥,一勺一勺喂我喝下。随后倒了杯清水,拿出几粒药丸,让我服用,做完这一切,又帮我盖好被子,嘱咐好生休息。我感激涕零又心怀愧疚--刚才在梦中居然把人家给凉拌了,实在不够意思。吃了药,又昏昏沉沉地睡下了,中途似乎听见拉链响声,微微睁眼,看见林昏晓正拿着我的包,不知在找什么。“你找什么?”我虚弱地问。“没什么。”他不动声色地将手放在背后。我也没力气追究,只道:“饿了的话,去厨房看看,里面有些剩菜,放在微波炉里热热将就吃吧。”“知道了。”他说:“你好好休息吧。”我闭上眼,不一会,又睡着了,这次却没怎么做梦,睡得很踏实。直到手机铃声把我吵醒,我揉揉眼,深吸口气,咦,怎么有股熟悉的味道,就像是那条围巾上淡淡的香皂味,如幽魂般,化为丝丝缕缕钻入体内,让我全身寒毛竖起。难道说……我慢慢地睁开眼--林昏晓,正睡在我旁边--我们的脸,相隔不到一公分,他的长睫毛,差点就扫到我脸上了!“啊!!!!!!!”第一次和他接吻但只叫了三秒钟,林昏晓便把我的嘴给捂住,“你好吵。”他说。我一骨碌坐起来,将被子拥在胸前,语无伦次地道:“你,你,你……我,我,我……我们,我们……”他也撑起身子,捏捏鼻梁,闲闲说道:“我知道你在说话,但是我一句都听不懂。”我赶紧做几个深呼吸,让自己稍稍平静下来:“你干嘛睡我旁边?”“你发烧了。”“然后呢?”“我照顾你。”“我记得!但之后呢?”“之后我困了,而且你只有这一张床,所以……”我吸口冷气:“所以你就睡了?!”他瞥我一眼:“不然呢?难道大冬天睡地上?”“你可以回自己家去睡啊!”他淡淡说道:“那太麻烦了。”“……”就这样,我的初睡就献出去了。并且,那个对象还满不在乎。真是,正月初一遇上这种事,怎一个惨字了得。(起码也得两个)之后的几天,林昏晓还是和以前一样,到了吃饭时间便准时坐在我家饭厅中。只是,吃完饭后,这家伙也喜欢赖在这里,每次都要我三番五次地把他撵走。而且,一旦问到关于他的问题都爱理不理的,怪僻。此话不提,单说自己,原以为懒在家里便百事不愁,谁知该来的甩都甩不掉。这天上午,我接到了华诚的电话。心中一紧,果然厉害,还是被他给找到了!勉定心神应付了几句,华诚态度很客气,约我出去吃饭,没胆子拒绝,只得应允。战战兢兢来到指定的餐厅,华诚已坐定,见我来,还为我拉开椅子,绅士风十足。但不能大意,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鸿门宴啊!原以为华诚是想从我这打听迟迟的下落,可想错了,他和我谈论的都是些不痛不痒的话题,直到一顿饭快结束了,压根就没有提及迟迟这两个字。最后是我忍不住了,主动问道:“你是不是想知道迟迟在哪?”“你会告诉我吗?”华诚反问。我摇摇头:“我是真不知道。”“没关系。”华诚端起酒杯,微微一摇,暗红色的酒在玻璃的世界中晃动,始终逃不出去。他勾勾嘴角,意味深长地说道:“我就在这等着她,她总会回来……不是吗?”“嗯,那个,”我摸摸额角,努力寻找着适当的词句:“迟迟,她谈起恋爱来是很认真的,而且……”剩下的话应该是,而且你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但估计说了之后我是没命走出去了,所以还是咽下肚子为好。“你认为我不会认真?”华诚微笑,嘴角微微上扬,勾起个漂亮的弧度,内敛而有味道,但我却被吓得屁滚尿流,忙解释:“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别紧张,和你开个玩笑。”华诚淡淡看我一眼:“对了,你刚才说,迟迟恋爱起来很认真……那个让她认真的男人,是谁呢?”“哦,是我们大学中文系一个男生,叫任之光,他……”说到这,我猛然醒悟过来,遭了,一不留神,居然被他给套了出来。就知道,我们这些善良老百姓哪斗得过他们这帮罪恶的黑势力呢!“他怎么了?”华诚盯着我。“他……他们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低头猛吃,把嘴塞住就不会乱说话了。“没关系,反正那也没什么重要的。”华诚将酒杯凑在嘴边,微啜了一口。不重要?我眨眨眼,那可不一定。话说当年,任之光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人长得也不错,戴副眼睛,斯斯文文的。迟迟呢,也算是出名的大美女——当然,是在没打架的状态下。两人是名副其实的男才女貌,羡煞众人。但突然有一天,没有任何征兆的,两人就分手了,这个事件成为我校第八大未解之迷。后来,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明白事实真相。原来,那天晚上,两人在小树林中散步,却好死不死地遇上群小混混,看见迟迟,眼放精光,意欲调戏。任之光本想英雄救美,可他平时把锻炼的时间都用在念诵徐志摩之流的诗歌上,所以小混混“挥一挥手”便把他给打到草丛中去挂着,云彩确实是没带走,两个黑眼圈却是免费赠送给他了。迟迟亲眼目睹恋人受辱,rp大爆发,内力提高,血量加满,防御值突升,瞬间将敌人秒杀。迟迟说得轻描淡写,但我从其他途径了解到,现场还是挺惨烈的,听说其中一名倒霉蛋的蛋蛋被踢到,医生断言他可能从此不举——听说,只是听说。不管怎样,任之光觉得被女朋友救了,是奇耻大辱,从此便对迟迟避而不见。两人分道扬镳。故事至此结束。可初恋落得如此下场,迟迟开始灰心丧气,至今也没什么心情再坠入爱河。所以我说,华诚你太自信了。正在回忆中,突然觉得如芒在背,下意识转头,居然看见林昏晓正坐在我身后。这才记起来,刚才接了华诚的电话,吓得脑子一片空白,都忘了给林昏晓准备午饭,也没给他说一声就急着跑出来了。该不会是他饿了,又找不到我,就来餐馆吃饭。可是居然来到这间,也太巧了吧。我紧皱眉头,再悄悄回头看一眼,正好与林昏晓冷冷的眼神对上,唬得我赶紧回头。没想到,这些全落在华诚眼中,他叫来侍应结账,然后用下巴指指林昏晓,脸上暗含笑意:“祝小姐,本来应该是我送你回家的,但……他可能不会同意,那么,下次再聊。”说完便转身,准备离开。归根到底是你惹的祸吧!居然就这么走了,不负责的男人,迟迟会喜欢你才怪!你等着,我会让你如愿我就不姓祝!“你说什么?”华诚忽然回过头来。我立马堆起满脸笑容:“我说谢谢你请客。”“不用谢,祝小姐,再见。”直到华诚的车离开视线,我才使劲拍着胸口,呼出憋住的气。天啊,这个华诚,是人还是鬼,居然听得见人的心里话,刚才差点把我吓得尿失禁。一个祸星刚走,另一个马上在我旁边坐下。“他是谁?”林昏晓脸色看来不太好。但估计我的脸色也被吓得好不到哪去,实在没功夫理他,只想赶紧回家修养,便挥挥手:“你吃完了吗,吃完就一起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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