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去周身的戾气和锋芒,活像换了个人,一手持笔,身影投于轩窗下,恍若青竹挺立。春宁执礼后,匆匆垂下眼,虽然沈昭对她们并无太多管束,但到底不能乱了规矩,主是主,仆是仆。沈昭一时恍惚,微愣在原地,直到他出声打断:“杨方卯初寻你,如今已到巳初,是否过会你又嚷着快到午膳用时了?”沈昭厚着脸皮在心里自我宽慰,兄长待她着实不错,连一会要走的理由都提前知会她了。“还不速来练字。”谢珩眉峰微敛,哪还有书生模样。果然修罗便是修罗,披了个好画皮也只是假象,若一旦成为夫子,更像积了十年怨气一般。春宁不敢怠慢,同家丁一起收拾好地上的纸后,将沈昭所用的东西摆放在桌上,退至一旁侍奉。沈昭这几日虽没再做那些奇怪的旖梦,但除非有事相商,亦不想主动寻他,哪怕她前几日得了茶树枝后,虽然想向高义信讨教一二,但思虑良久,未让谢珩帮忙下帖。若继续耽搁下去只怕真到午时了。她提步走到谢珩身侧,一脸从容地握起毛笔,有模有样地蘸墨,笔毫渐渐吸足墨汁,染成深黑。她提笔,滴答——吸满水的笔尖凝出一滴墨,绽放在纸上,洇成一朵罕见的花。她挑眉,忽略头顶那声浅浅的吐息,下笔如神助,飞一般在纸上留下她的“大作”。草书亦是书。与其她整整齐齐,横不是横,捺不是捺,还不如趁早绝了这个“夫子”的念想。谢珩低垂眼眸盯着纸上的“字”,努力克制着沉声静气。她忽而扭身看向他,衣袖轻旋,扫过案角未收的宣纸,发间金簪坠着一只金丝蝶,以宝石缀成彩色,随她的动作微微晃动:“如何,兄长,我这字可还有救?”之前签契书时,他曾见过她的字,虽没有刻意练过,但却不像如此这般,敷衍于他。“自然有救。”他说罢从书案旁扯出一根竹条,吩咐一旁服侍的家丁:“你们先退下。”春宁犹豫着不敢走,但见他的眼刀冲她而来,结巴道:“小小姐,我在门外候着。”沈昭不敢置信,他不必如此当真吧,都多大人了,还打手板!她背抵在桌沿,伸出一根手指轻压下他手里握着的竹条。小声道:“谢珩,你可不能动手,我真不会写,我们九州只有小部分人会这个,我写字用其他的笔,何况这个不能速成,我们参加诗会,又不是练字比赛。”因着老夫人身子大好,李立雯便把心思移到回府的沈昭身上。这几日她总有意无意提到沈昭的课业和规矩,让谢珩无事时多帮衬些,毕竟日后她代表着国公府,性子活泼虽好,但行事不能太不羁,若她实在难以受教,只得请私塾的夫子来家中授其课业。若是真将那些之乎者也的夫子请来,以她的性子,虽然不喜,但为了不惹母亲忧心,只怕学亦学得痛苦,玩又玩得不尽然。他便应下了,总归差不多学些,好对母亲有个交代。谢珩抽出竹条,试图点在她写的“字”上纠正一番,但他实在不识,沉气说道:“你重新写过,慢慢写,莫急。”她轻呼一口气,作势拿起笔,蘸墨后在砚台边来回蹭去余墨,怕他手里的竹条真甩到她手上,一笔一划耐着性子去写。谢珩目光顺着她的笔画走,顿觉她的字方正笔直,乍看的话,虽无章法但却工整干净,但却经不起细瞧,力道不匀,使得有些字失了重心,越写越歪。沈昭写完后手腕都酸了,撂下笔揉着手腕,直接开摆:“这是我的最高水平,实在不会。”她眼眸亮亮地转动,“其实并不是我字写得不好,是这笔太沉,笔毫生涩,宣纸太皱,写着不顺手。”待辨出她话中刻意而为的荒唐,他唇角不自觉弯了。那笑意极浅,却将眼尾的细小纹路都染上明晃晃的纵容。他将自己的笔递给她:“那换支试试。”沈昭顿时泄了气,但转念一想,她这算带薪读书?倒也划算,认命般地划拉两下墨汁,提笔置于纸上,本就控制不好的力度更如脱缰野马,拉不回头。谢珩爱书惜字,实在不忍看,不经意间左手扶上案角,右手轻执她手腕,引她落笔。她腕上一热,已被他的掌心相覆,指尖相叠处,一股细细麻麻的暗涌,顺着经脉抵上心头,比那新研的磨还热上三分。他的衣袖擦过她的臂侧,与她的衣裙厮磨。她的指尖不由得发僵,明明是她识得的字,但一撇一捺皆不由她,全随他腕间的力道起伏,若一叶扁舟系于长风,悠悠然不能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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