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劲上头,猛的起身时有点天旋地转,叶青溪恍惚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却又分辨不出来,只好集中精力往前走。
她脚步看上去很稳,但每一步都好像踩在棉花上,轻飘飘的没有实感。
刚走两步,就听旁边的人说:“别逞能了。”
然后不由分说将她的手提包接过,又将她的胳膊牵起来,顺势放到自己臂弯里。
叶青溪模模糊糊笑了一下,便由他去了。
*
老派的雷克萨斯LX570目前已经绝版,内饰油腻,但老钱味十足。
珍珠白的漆面即便在夜晚看起来也不遑多让,整车最让她喜欢的就是令人感到舒心的隔音效果。其次是表现惊艳的马克莱文森音响,第三则是无敌的视野。
可以说唯一的缺点就是耗油。
叶青溪坚持坐副驾,而不是躺到后座上,只为了证明自己并没有多醉。
陈轩南没有多说,只是看她一眼:“去你那还是我那?”
叶青溪瞪他:“去酒店啊,干什么就跑人家里去,自己什么身份不知道吗?”
酒壮怂人胆,更何况她这原本就不怂的,一喝酒更是狂到没边。
对方没吭声,过了一阵试探道:“四季?”
叶青溪闭着眼哼了一声算是应了,感觉车子平稳行驶起来,缓了缓又道:“听会儿歌。”
“你自己连自己放吧,这车里没什么好歌。”
也是,就陈轩南这品味,昏昏沉沉间,她拿手机连了蓝牙,随手开始播最新收藏的那首《莫愁乡》。
陈轩南一听就无奈笑了:“你最近*口味转变有点快啊。”
“你不懂,你怎么懂?这歌多好听啊,这是牛马之歌,你又没当牛做马过,你怎么懂?”
她不服气地说着,干脆跟着歌词哼唱起来。
可惜这歌太快了,她根本跟不上,调又太低,她唱得支离破碎,怪莫怪样,摇头晃脑,乐此不疲。
“几度梦回莫愁乡,回回梦的都不重样。
纸飞机掠过操场后,铁了心要流浪。
哪管前路几多长,偏信远方有朝阳……”[1]
一曲唱毕,还意犹未尽,她转头问男人:“我唱得好听吗?”
“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说,“我可能不懂音乐。”
叶青溪骂一句扫兴,又道:“快给我鼓掌!”
“……开着车呢,鼓不了。”
叶青溪气不过,伸手到他胳膊内侧。
陈轩南躲了一下,没躲过,被她拿指甲揪起一小块肉,细细一掐。不由倒吸一口气。
而那位呢,跟没事人似的,噼里啪啦给自己鼓了一顿掌。
车上卡啦ok唱了一路,直到抵达酒店。
陈轩南叫她坐在沙发上乖乖休息,自己则去办手续。
聒噪之后,叶青溪独自坐在大堂沙发上,很安静地盯着茶几发呆。直到被喊过去登记信息,提交身份证核验。
*
过去两人偶尔在这边开房,还算熟门熟路,只是这次不知为何,电梯一直向上,时间格外长。
等到40层,自走廊进入后,叶青溪才后知后觉,他这次好像定了个格外大的套房。
比一般人的家里还要大些。
天都黑透了,自然看不清落地玻璃外的海景。
但一路穿过走廊、客厅、抵达卧室时,她居然很不合时宜地想起了那次三个人一起去滨城住套房的感受。
就双人运动而已,两个人,有必要搞这么大的地方吗?
她回头,正想埋怨他一句又乱花钱,便看他不慌不忙,关了几盏灯,只把卧室两侧的台灯保留了下来。
于是她一边将针织开衫脱了,稍微叠一下放在靠窗的小沙发上,一边道:“陈轩南,你是不是最近有钱烧的,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这么大一间房,少说得有个上万块吧?”
陈轩南适才从衣帽间走出,吸睛的条纹西装已经不见了,仅剩身上那件白色背心。还有彩珠项链。
那项链衬得他面容英俊,青春逼人。
他低笑一声:“你不都说了吗。我姓陈。”
从嗓子里带出的笑意,一下又让他成熟深沉了一点。
他白得有些晃人,叶青溪一时有点移不开眼,不免感觉屋子里热了几分。
她今天内搭是件针织的黑色吊带,胸口上缘勾着繁复的蕾丝,无端增添一丝风情。
不得不说她十分适合黑色。这样雪白的肤色,也只有黑色最能映出惊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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