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
如此说来,这螳螂能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口水洗脸,不是比人还文明、还卫生吗?
用手肘擦完脸,它又开始一点一点舔它的钳子,也可以说舔它的下臂和手指。你几乎可
以听见,它像婴儿吸手指似地“啧啧”有声,也有点像吃法国“龙田螺”之后的老饕。吃完
田螺还舍不得那点烤出来的汤汁,得用面包把盘子擦干净,擦完了,看手上弄到一些汁,又
把手指伸到嘴里舔干净。
这真不文雅,却常发生在法国士绅和名媛的身上。他们不觉得不雅,还觉得是对主人的
一种奉承,表示东西太好了,好得让人忘了礼貌。
想必螳螂也是忘了礼貌。在它那钳子之间,一定还沾了许多汤汁,让它余味无穷。
它的手显然是复原了,否则如何抓虎头蜂,又怎么把手指,一根、一根送进嘴里,做得
如此细腻而从容呢?”
我兴奋极了,觉得是了不起的成就。不是自夸,这世上有几人给螳螂接过骨?又有几人
动过螳螂的手术?而且成功了。
我决定再去抓一只虫进来,让它享用。而且才出门,就见一只“黄夹克
(yellowjacket)”在享用我的美人蕉。它不是吃花粉,而是钻进美人蕉的“叶鞘”里喝
水。美人蕉在大热天是救命的东西,因为它的叶片大,又斜斜地伸着,即使不下雨,凝在上
面的露水也会滑进它的叶鞘。我不知道美人蕉是不是用这方法收集水分,只知许多小虫都靠
这个“小池塘”过活。
黄夹克也算黄蜂的一种。我不知道它的学名,只晓得美国人都叫它黄夹克。它才钻进叶
鞘,就被我的塑胶袋堵住,居然还不知道,迳自喝水,喝完退出来,起飞,进了我的塑胶
袋。
不知道它如果没喝水时已经发现被堵住,还会不会继续喝,抑或立刻想办法“突围”。
如果是我,知道突围已不可能,我一定喝。就好像有一阵子空难特多,我出去旅行时,都祈
祷,如果非死不可,请让我玩完了,到归程才“出事”,不要刚出发,就掉下去,太冤了!
就算知道必死,总也得把现在好好过了,对不对?谁不是如此呢?每个人都知其必死,
每个人也都猜想自己不会马上死,所以能好好地活着。所有的匪徒、暴群、恶主,也都以这
方法,用最少数的走狗,对付大多数的善良百姓。百姓们都知道如果一起抗暴,自己人一定
赢,但是自己可能死。于是在避免自己送死的想法下继续忍受,忍到最后还是难逃一死。
千岛湖事件遇害的人,如果先知道会被杀,可能乖乖走到船舱下面去吗?他们一起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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