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额尔古纳河畔,长白山
尔滨是个很适合长胖的城市,秦追没什么体重的负担,麻辣烫、烧烤、铁锅炖、甜品轮番上阵,15块钱一份的盒饭可以吃到撑。
吃到最后,在秦追这里获得no.1评价的是饭包。
秦追并不知道尔滨后来会掀起文旅热潮,因为在前前世,尔滨爆红互联网的时候,秦追还在金三角绝地求生,他也没怎么事先做旅游攻略,谢尔盖舅舅做了攻略,几天下来,大家都玩得很爽。
在尔滨的最后一天,吃完晚饭以后,秦追和格里沙去松花江边上散步,很多老年人都有晚上散步的习惯,夏季的河边风光带更是热闹得不得了。
格里沙在夏季穿得很清爽,浅蓝T恤和白色运动七分裤,一双运动鞋,秦追就穿得酷一点,黑T恤前面印赛罗奥特曼,后面印高斯奥特曼,黑色运动短裤,配一双包头凉鞋。
看着热热闹闹的河边,格里沙突然说:“我真的应该努力活下来的,这样的话,到了156的时候,我就可以找机会来这边见你。”
秦追开玩笑:“那更后来的事情呢?两国不会一直友好,你应该清楚,国际关系的变化以利益为准。”
格里沙看着不知哪个孩子搓上天空的竹蜻蜓:“就算关系不好,我们也依然走着相同的道路,终点是一样的,我会绝不会做违背信仰的事情,而我们的信仰一致,所以我们永远不会真正背离彼此。”
秦追知道格里沙是一个用生命去践行信念的人,他已经为此死过两次了。
氛围正好,秦追终于问出了一件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以前我经常做梦,只是醒来以后老记不住梦里的事情。”
见格里沙专注地望着自己,秦追心中忐忑,还是将话问出了口,“你呢?有做过那样的梦吗?”
那竹蜻蜓落下了,格里沙看着前方,语调沉缓。
“如果你说的那种梦,是指我在梦中只剩第一世的记忆,被困在死亡那天的战壕中,是的,我做过那样的梦,而且有一个孩子总会光顾我的梦,那孩子一日比一日大,到了十几岁的时候,已经会反过来将我抱在怀里,可惜我苏醒后总是记不住他。”
格里沙也做过那样的梦,就和知惠、菲尼克斯一样。
秦追继续问道:“在我们前世的16岁以后,梦里的那个少年小战士不再被困战壕,有时我会看到他站在高加索山脉中,他开始拥有第二世的记忆,但人格的主体还是第一世。”
那个格里沙会牵着秦追爬山、去看高加索山脉中的动物们,在他长大的山中小屋中点燃壁炉,捧着托尔斯泰的书,用好听的声音为秦追念故事。
格里沙接着说道:“在18岁那年,梦中的我对你告白了,我做了醒着的时候不会做的事情,是的,寅寅,我做过那样的梦,而且在这一世,我将前两世的记忆都想起来了。”
秦追陷入沉默,他们都知道前世的秦追在18岁那年选择了菲尼克斯。
现实中的格里沙并未对秦追告白过,而梦中的格里沙告白时,秦追已经和菲尼克斯在一起了,那时秦追捧着小熊的下巴,踮脚亲吻他的额头,说,我不能接受你的爱意,格里沙。
格里沙看着他,难过得落下泪来,像个委屈的孩子,一双眼眸如同浸了水的绿宝石,剔透闪亮,他本就是孩子,梦中的格里沙以第一世的记忆为主,而他的第一世永远停留在了15岁,他去世得那么早。
少年哽咽着说道:“我真的很爱你,我的心,请不要愧疚,是我选择了梦想,放弃了你,我现在告诉你我的爱,是因为我憋不住了,我的爱快要溢出来了,我好想你,但是对我来说,你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即使被拒绝,少年对心爱的人也没有丝毫埋怨,他让秦追不要愧疚,却越说越伤心,最终背过身去抹眼泪。
那时秦追也是难过的,他同样希望格里沙幸福,但他认为格里沙不是非自己不可,世上有那么多人,总有一天,格里沙会找到志同道合的伴侣,那才是小熊真正的幸福。
谁知兜兜转转,那个人还是秦追自己,格里沙宁肯孤单,也只要他,格里沙的爱意纯粹得就像个奇迹,熨帖着秦追的心脏。
咻——现实中,那竹蜻蜓再次被转上天空。
格里沙小跑到秦追身前站定,双手背负身后:“曾经的我放弃追求你,是因为我选择了追梦,我第一世至死不曾见到曙光,第二世我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知道吗?虽然我重生到这里,在这个时空,我的故国倒塌了,但我相信在第二世的那个时空,我的故国会继续坚守。”
小熊可爱的下垂眼中装满了秦追:“我已经为我心爱的祖国倾尽一切两次了,现在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爱你了,以后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要考中国的大学,在中国找工作,我要在这片土地待一辈子,你赶我我也不走。”
他俯身,凑近秦追,“所以再亲亲我的额头吧,幸运精灵用吻祝我们今生的爱情能走到幸福结局。”
秦追怎么会拒绝这样的小熊呢?他踮起脚,亲了格里沙的额头、眼睛、鼻尖。
“我永远不会赶你走的,格鲁什卡。”
在他们身后,秦欢面无表情,他是听不懂俄语,可他看得懂小熊向自己的弟弟要亲亲!
秦欢想,看来学习俄语已是迫在眉睫。
离开尔滨,四个家长带着孩子们去了大兴安岭,这也是秦追早就答应知惠的——好好减肥,哥暑假带你去大兴安岭玩。
秦追前世也只有小时候才被傻阿玛带着到大兴安岭找鄂伦春的远亲们玩过,买些山里的好药材,比如人参、鹿茸、鹿胎膏什么的。
现代的大兴安岭多多少少还是被开发了一下,进山的路已经没有那么难走了。
秦追事先在市内的药房逛了一下,递出药单,买了几包药做了驱蚊虫的药包,给大家都佩戴起来,大家换上登山的衣服和鞋,四个大人带着四个小孩去玩。
当然要请向导,向导开了两辆车,载着他们去了额尔古纳河,这是中俄界河。
再早一点,在上个世纪,秦追、格里沙、知惠深夜到这条河畔,那时戴鹏骑着马送他们,看着三个孩子上了桦木船,格里沙摇着船桨,带秦追、知惠去了河对岸。
他们要从那里出发,去苏黎世给罗恩做手术。(151章)
此刻,过河的三人故地重游,而罗恩也来到了这里。
秦追双手插兜站在河畔,清了清嗓子,啊啊了几声,唱起他上次过河时唱过的《昭君出塞》。
“又只见汉水连天,汉水连天野花满地,愁在雁门关上望长安,纵有巫山十二难寻觅,怀抱琵琶别汉君,西风飒飒走胡尘……”
很难想象一个人在13岁后就退出了京剧界,却将对戏曲的把握保留到了生命尽头,乃至转世重生都没有抛却他对京剧之美的那份细致入微的表现力。
但凡能将一件事做到登峰造极,必然是对这件事有心有爱,秦追过往不爱唱戏,是因为他厌恶被觊觎,但他从没恨过戏曲。
戏曲本身是好的,它是中国意象之美的具现化,从昆曲到京戏,再到各个地方戏,各有特色,无数人为其投入一生,一代一代的名角将其改良,到了清末民初时,这种艺术形式也被演绎到了巅峰。
秦追双手插在衣兜里,边走边唱,说话时甜柔空灵的嗓子竟轻易唱出了昭君的悲凉与伤感,可细究到底,就是美。
他的声音太过得天独厚,将这曲调演绎得太美,其功力深厚,使他驾驭一段戏如同吃饭喝水那么简单,这分明就是前世退出舞台后也有一直练功的表现。
知惠是听着各路名家的戏长大的,她一边听一边摇头晃脑。
秦追唱完一段,咳了咳:“好久没练了,要等我变完声,这一段才能唱到最好。”他前世变声以后就没再公众面前表演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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