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小早爱吃巧克力糖。
第一次出门的时候,他就找到了这家超市,捡了点糖果回去。
第二次出门,他去教那些丧尸抓山上的野鸡,又找到一家玩具店,给林小饱捡了点玩具。
第三次出门,他什么都没找到,就折了一根树枝,打磨干净,给小狗当磨牙棒。
虽然带回去的东西很多,但是他暂时还没敢让小早发现。
他怕小早生气。
傅骋捡了两颗巧克力,攥在手心,也不回头,穿过窗户,继续往前走。
做丧尸就是这样,一般不走门,直接横穿。
傅骋嗅了嗅清晨的凉风,循着熟悉的气味往前走。
大概又走了几分钟,他回到幸福街,从后面围墙翻回去。
啊,对,小早他们在围墙上加装了玻璃。
不过他不怕,他的手又粗又硬,扎一下也不疼。
傅骋终于回到自家门前。
他站在后门外,低下头,拽了拽身上背心,打掉身上灰尘,又捋了一下寸头。
最后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止咬器,给自己戴上。
变回那个乖巧无辜的家养丧尸。
行了,干净了,可以回家了。
傅骋拿出钥匙,戳进锁孔里,熟练地拧了一下。
开门关门,也是跟着小早学的。
这阵子,小早总是带着他进进出出,他看着就学会了。
老婆儿子,我回来了!
“吱嘎”一声,后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黑暗里,林早听见动静,鼓着腮帮子,含着巧克力糖,从杂物间里探出脑袋,露出一双眼睛。
让他看看,是谁回来了。
只见傅骋从门外走进来,很快又回身把门锁上。
傅骋学林早哼歌,只是嗓音低哑,又没有调子,不太好听。
但是他的心情应该很好。
他一手拿着钥匙,一手拿着巧克力糖,走到货架前。
把钥匙放回口袋里,巧克力糖藏在工具箱里。
“今天……小早要……嫁给我……”
傅骋一面哼歌,一面往楼上走。
时间差不多了,该做早饭了。
先上去看看小早和小饱,再做早饭。
做早饭,作为一个文盲丧尸,他第一次发现,小早的“早”和早饭的“早”,是同一个字。
小早吃早饭,小饱吃饱饭,小狗吃狗饭。
真可爱!
傅骋从杂物间门前经过。
下一秒,他忽然感觉到不对劲。
杂物间里有人!一定又是小偷!
傅骋猛地停下脚步,转过头,握紧拳头,眼神凶狠,随时准备给小偷致命一击。
又下一秒,杂物间的门缓缓打开。
林早靠在门里,双手环抱,歪了歪脑袋,定定地看着他。
他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哟,死鬼,舍得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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