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秀枝脸一拉,楚颂立刻改口:“那我过年想要新衣服,虽然我天生丽质,但穿上这种丑衣服,总感觉挡住了我的美貌,唉。”
叶秀枝被她逗乐了,故意道:“同样是两只眼睛一个鼻,我看也没什么特殊的。”
“娘!”
叶秀枝:“行吧,你乖一点,过几天我就带你上城里买布做衣服。”
其实她是觉得闺女长大了,成大姑娘了,不再是小孩子,是时候布置套新衣服了,因此楚颂一提,她就顺势同意。
“真的吗?娘,你没有骗我吧?”
“你以为我是你啊,满嘴跑火车,没一句老实话。”
想到新衣服,楚颂想吃红烧肉的欲望就淡了,之前她央求了好几次,叶秀枝就是不同意给她买新的,说什么她衣服才穿了三年,还崭新,大家都是把衣服穿得不能再穿了,才会换新衣服。
楚颂:“不过,我只能保证我不主动去夹,我们拉钩。”
叶秀枝哼笑:“你不去夹,它还能飞到你嘴里边?”
楚颂:“那可不一定,万一就飞来了呢。”
叶秀枝没当回事,做好饭菜后招呼人都上桌吃饭。
楚家人知道桌上的红烧肉是陆明霖带过来的,因此都默契地略过,只吃别的菜。
陆明霖再迟钝,这会儿也察觉到了不对劲,他哭笑不得,没想到叶婶还留有这一手。
楚颂显然不可能有肉不吃,所以肯定是背地里被警告过了。
……恐怕这会儿心里正骂骂咧咧呢。
陆明霖拿起公筷,把红烧肉夹给她,当然,他没有做得那么明显,先给楚航楚衡他们夹了。
“大家都吃,不要客气,你们都不吃,我也不好意思吃了。”
楚颂瞥了眼叶秀枝脸色,情商上线,又给陆明霖夹:“你吃。”
当然,她也不忘端水,同样给岑子慕夹了,嘴巴甜甜道:“子慕哥,你也吃,我娘手艺好着呢。”
她用的是公筷,原本楚家是没有这个习惯的,整个芦花大队都没有。
这年代,农村里不太讲究这些,但楚颂坚持,叶秀枝被她缠得没办法,反正家里筷子多,随她去了。
这么一副城里人做派,大家都挺新奇,加上楚颂说得头头是道,虽然听不懂什么菌什么菌,但大家都有样学样。
尤其是柴雪琪,她肚子里有小宝宝,被楚颂添油加醋地一吓唬,更加谨慎。
叶秀枝实在有点无奈,饭桌上夹来夹去的,倒反而像她把人家当外人,生分!
她率先夹了一块:“是婶子不对,唉,吃吧,大家都吃,小陆小岑,你们以后可得常来家里玩啊。”
楚耀国点头说:“这野鸡肉,味道也不错,你们多吃点。”
陆明霖微笑,岑子慕更是夸张:“只要楚叔和叶婶不嫌弃,我可得三天五头来打扰。”
叶秀枝笑着说:“你来,尽管来就好,反正婶子家少不了你的饭。”
叶秀枝都这么说了,楚颂也就没顾虑,左一筷子红烧肉,右一筷子野鸡肉,加上还有新衣服穿,她大方地把陆明霖重新排回自由恋爱榜单中。
拒绝就拒绝吧,谁让他给得实在太多了呢?榜一大哥,傲气了点嘛,可以原谅,她一点都不介意的!
楚颂不仅吃饱了,心情也美美的。
后面的生活又变回每天三点一线,像这种又有野鸡又有红烧肉的日子,一去不复回,楚颂主动提出要去挖冬笋。
没有肉,冬笋味道也不错。
“哟,要变天了,今天这么勤快。”叶秀枝调侃道。
“我一直都很勤快,哼,只是你根本不懂我在忙什么。”
叶秀枝心想:那她确实不知道,毕竟她每天也就忙着招猫逗狗了。
楚颂背着背篓就去找房清容,有段时间没见到他人了,她直接找到人家门口,是翁凤威给她开的门。
不管三七二十一,楚颂先露出个长辈最喜欢的笑容,嘴甜道:“奶奶下午好呀。”
翁凤威还是老样子,不咸不淡地点点头,看上去一点都没有被她打动。
楚颂探着脑袋问:“小房同志在吗?我来找他一起挖冬笋。”
翁凤威侧身,“进来吧。”
房清容正在院子里编竹筐,看见楚颂进来,愣了片刻,手里动作一时失了轻重,被竹条划开道口子,他没太在意,抹去血珠。
“楚、楚颂?”
“嗯嗯,我们一起去挖冬笋吧?”
房清容还没开口,楚颂已经好奇地凑上去,看他编了一半的竹筐,他手很巧,编的竹筐又细又密,看着就紧实,和楚颂这个小破背篓一点都不同。
房清容轻声问:“你喜欢?”
楚颂点头,“级喜欢!”
“那我也给你编一个。”
“好啊,我要背篓,就是我背的这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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