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点亮几盏灯,晃出一片片暖黄色的光。
宫学祈穿着干净的宽松睡衣坐在轮椅中休息,脸色有点苍白,刚从水里出来,皮肤仍旧泛着淡淡的光泽,身上散发出一股湿润的香气。
“东哥,”他先问好,“真是好久不见啊。”
为什么会嗅出一丝埋怨的味道?
林遇东不易察觉地勾唇,迈着有条不紊的步伐向前走,最终在正对着宫学祈的沙发椅落座。
他很自然地叠起双腿,侧目打量轮椅中的男人,语气饱含关切:“宫先生,您好些了吗?”
宫学祈摸了摸喉咙,嗓音沙哑:“不太好,嗓子痛,还有点过敏。”
林遇东随口问:“过敏?”
“这里..”宫学祈掀开衣袖,露出手臂,指腹摩挲着上面的肌肤,“起了红疹,还好不痒。”
林遇东瞅两眼,只觉那条胳膊白得发光,具有一定的韧性,肌肉线条秀劲漂亮,反正是没看到什么所谓的红疹。
宫学祈心里叫屈,将胳膊往前伸了伸,“你要凑近看,放在眼睛前面才看得到,它是红色的小点点,隐藏在皮肤里。”
不管多大的点点,林遇东都不会往前凑,保持风度微微一笑:“这种情况应该去医院。”
宫学祈撂下袖子,翕动鼻子说:“家常便饭的小毛病,要死了才会去医院。”
语毕,他轻轻咳嗽两声,顿感口干舌燥。
林遇东体贴地将桌上的水杯挪到他跟前。
他拿起来,咬住吸管喝两口,没发出一丁点动静。
从一些细节就能看出,宫学祈是个优雅又体面的人,那种举止自然的神态不是装出来的。
林遇东不动声色地别开视线,盯着自己的拇指沉思起来。
他在想,二十年前他在平地区为了填饱肚子奔波时,宫学祈当时在做什么。
如果他们早些相遇,发展到现在会是什么关系。
敌人?
挚友?
还是..
都不对,那时候宫学祈还是小孩呢,而林遇东也只是个十几岁的青少年。
“你忘记穿鞋子了,”林遇东的视线刚好掠过宫学祈裸露的双脚,“难怪你一直白着脸,不冷吗?”
宫学祈诚实道:“有点,我的手时不时发抖,想为东哥倒杯酒都不敢。”
质地优良的棉拖鞋就摆在床边,离他们五步远的距离。
林遇东和宫学祈几乎是同步看向那双鞋,然后又回视彼此。
他们看对方的眼神里带有一丝笑意,很值得细细品味。
他会帮他穿鞋吗?
当然不会。
林遇东按响电铃,叫来护工。
“拿双鞋子给宫先生,”他使唤护工就跟使唤自己员工一样,语气平稳且不容置疑,“再拿条毯子,他穿得很薄。”
护工全凭本能地应道:“好的。”
屋子里的温度偏高,外面倒是很凉爽,可惜不能开窗户。
在宫学祈因冷往身上加装备时,林遇东热得开始脱衣服。
他脱掉西服外套,扯松领带,拿起加冰的朗姆酒喝一口。
进屋后,他都没敢动这杯酒,害怕喝完了跟宫学祈发出一样沙哑的嗓音。
“这瓶酒真不错,”林遇东笑着评价,眉宇间浮现几分不羁,“再来十个硬汉,一晚上恐怕也消化不了。”
宫学祈莞尔:“说明我选对了。”
护工忙完退出去,屋子里迎来短暂的安静。
林遇东慢悠悠品着朗姆酒,心中计算着,按照这个速度,这瓶酒多久能喝完。
他脱去外套宛若脱去一层伪装,尤其是他喝酒的状态,散发出某种性感而危险的气息,如同一头巨兽被压抑着力量。
宫学祈在离他两米远的地方清晰感受到,并为之亢奋,使苍白的脸颊恢复了少许血色。
毫无疑问,林遇东是宫学祈这辈子近距离见过的最有魅力的男人。
宫学祈捻了捻手指,又摸摸腿上的毛毯,打破了沉寂:“你怎么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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