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好了。”
他不置信,“哟,这可是万中无一。”
我不知是笑好还是哭好,一于不出声,事毕返家。
都嫌我多余。
我那愤世嫉俗的劲道又回来了,嘿,我偏要活下去。我还要写二十本小说,闷死你们。
摊开稿纸,我瞪着白纸上的一个一个格子,一点写作的欲望都没有。
我打个呵欠,有的是时间,明天再写。
咦,我不是发过誓要把这种坏习惯改过的?不过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我浑身骨头痛,唉,大病初愈,懒一懒也是应该的,何必刻薄自己。
我去躺在沙发上。
高潮已经过去,这种孤寂更比从前难受,我手足无措,只得睡着不动。
而且忽然觉得浑身麻麻密密的针孔开始发痛,我真的象一个病人了。
在呻吟之中,我再也提不起精力构思新故事,算了,不要我写也就罢,我可以胡乱在小报的尾巴上找几个二百字专栏发泄一番,回复老样子,反而好,没有心理负担。
电话铃响,我不想去听,一定是“天地”打来的,催搞。
响了又响,响了又响,这个人象是肯定我在家,我不得不投降。
“小陈。”
衣莉莎。
“我听说你没事了。”
“你在哪里?”
“布尔格雷德。”
“几时回来?”
“我不回来了,你痊愈我还回来干什么?这里不晓得多少事可做。”
我笑。
“笑什么?”
“不应该笑吗?”我悲凉的问。
“当然应该。”衣莉莎说:“庆祝健康,快去买一瓶香槟,开了贺喜。”
“祝你快乐,衣莉莎。”
“你也是,小陈。”
那夜我没睡着,把这几月的事翻来覆去的思想。我得到许多启示,在冥府兜个圈子又回来,不但惊险,而且刺激,我平白拾回数十年,真要放鞭炮庆祝去邪驱恶。
也许没有数十年,也许我已经元气大伤,没有剩下三十年,或是二十年,甚至十年。
但每一日,都是捡回来的时光,白白得来的,还有什么更值得高兴的呢。将来,我们都会去到一个更远更静的乐土,如黑暗地穿过玻璃,现在无法解释,但到底这里是我的出生地,我在此地流过血汗,我在这里成长,作为一个人,我留恋这块千疮百孔土地,我已习惯笨拙的躯壳,以及这里落后的科技,谁晓得那一头是什么世界。即使象传说中的天堂一样,光是奶与蜜也不够,七彩会唱歌的小鸟,鲜花绿茵地,整天穿着白袍,头上照个永恒性发亮的光环,日子久了,想必也很闷。有什么可做呢,不外是听经、散步、弹竖琴。
还是活着的好。
而生活下去,就得做事,我所喜欢做与能做的,不还是写作,那就该执笔好好的写。
谁知道自己的生命还剩下多少天。
每一日都可以是最后一日,故此打明日起,我仍然应该把每一日当作是最后一日,努力的写,绝不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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